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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71U/2024-151369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4-12

    为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起草了《宁波市奉化区推动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反馈至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医改科。地址:奉化区茗山路15号,电话:88523367。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2日

    奉化区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66号)文件精神,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聚焦“奉有健康”“奉有善育”“奉有康养”,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奉化建设,全面实施卫生健康现代化“九大行动”,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基本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健康服务体系全域均衡、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健康生活全民优享,人民更加健康长寿,主要健康发展指标全市全省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1.推进健康奉化建设。完善“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实施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健康影响评价。到2027年,培育健康浙江省级样板2个,健康宁波市级样板15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能力,推动基层慢性病全链条医防融合。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每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9万人次以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心血管疾病的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癌症早期筛查和干预,持续推广肝癌、乳腺癌等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和老年失智症等筛查干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加强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心理)门诊服务。学校按要求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实施“医教结合跟岗实习”计划。到2027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5.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为主,深化面向农村地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个性化家庭医生定制服务,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综合评价体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高质量建成“15分钟健身圈”。到2027年,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7%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4.7%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二)实施公共卫生安全行动

    1.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公共卫生最安全区建设,达到公共卫生强县标准。稳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加强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疾控人才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健全传染病和症候群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创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推进无结核社区建设,持续推进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疾控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公共卫生科,设立疾控监督员。健全“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探索培养临床、预防、管理一体的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水平。全年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力争达到10分钟以内。全面推进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开展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级急诊室(科)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健康村镇、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推进健康教育云平台扩面提质,打造全平台健康科普矩阵和群众性健康示范品牌。深入开展烟草控制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医疗卫生提升行动

    1.深化区域医共体建设。深化市县联动助力县域医共体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医共体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区域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区域医共体向健康共同体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开展市、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推广介入、腔镜、微创、体外膜肺氧合等技术,区级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微创手术、三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5%、15%、1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培育和发展基层特色专科,加强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等诊疗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村卫生室为主体,远程医疗、派驻服务、巡回医疗等为补充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每年培训乡村医生100人以上。到2027年,定向培养医学生5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医学高峰”攀登行动

    1.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建设。推进西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锦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投用及江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莼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区溪口医院迁建等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

    2.打造高水平区级医院。持续深化与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中医院以及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等医院的合作办医。加强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品牌学科建设,持续做精优势学科,加快发展潜力学科。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推进医教协同发展。深化区人民医院医学教学基地建设,持续加强与宁波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等高校的紧密合作,助力我区卫生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区级医院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本区科研水平持续向上。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与宁波市级医院结对,围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积极开展各项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活动,最终形成一批标志性的科研创新成果,培育一批具备独立创新能力的中青年科技人才,显著提高本区每百名卫技人员年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

    5.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连锁化发展、集团化经营,扩大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五)实施“奉有善育”保障行动

    1.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推动完善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等生育支持配套措施,执行宁波市育儿补贴相关政策。强化人口监测预警预报,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

    2.实施母婴健康提升工程。加强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强化区级医院儿科建设。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应用及监管。完善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工作机制,提升筛查、诊治、康复及保障水平,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全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2万常住人口配置1名儿保医生,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不少于1.12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兴办托育服务,重点推进社区嵌入式、用人单位办托,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形成“15分钟托育服务圈”。建设一批“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到2027年,全区五星级母婴室数量达到1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六)实施“奉有康养”支撑行动

    1.提升老年多病共治水平。加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镇(街道)、村两级医疗机构老年人常见诊疗康复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发展康复护理服务。全面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康复科建设,通过新改扩建、现有医疗机构转型和社会力量举办等形式开办康复医院和护理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病床,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3.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进区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建设,确保有1家二级公立医院建有安宁疗护病区,50%以上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创新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培养安宁疗护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4.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加大医养结合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完善医养结合机制。推动社区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开展“互联网+医养护服务”。到2027年,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七)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1.加快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开展区级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到2027年,力争新增省级名中医1-2名、市级名中医2-3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推动基层中医化、中医特色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区中医医院至少建成中医特色优势专科2个、区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1个。到2027年遴选培养基层中医药学科带头人6名,骨干人才100名。建成“旗舰”中医馆3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健全“西学中”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搭建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加强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各级名中医工作室(站)建设,持续开展市级以上名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推动中医药活态传承,加快中医药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育,打造高水平中医药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八)实施数字健康高地建设行动

    1.推进卫生健康数字新基建。加快“健康大脑+”体系建设,配合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序推进“宁波健康云”建设,建成与省市贯通的健康大脑和卫生健康“数据高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探索“未来医院”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推动智慧服务、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配合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智享就医”一件事,提供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智慧化医疗健康服务。深化云影像、检验检查互认共享等平台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后的宁波云医院平台,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药事服务、护理服务、健康管理、检查检验、健康保险等综合服务,构建互联网健康服务新生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九)实施“三医”协同治理行动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DRGs点数法付费和门诊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持政策。加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逐步扩大医保对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2.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到2027年,全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6%以上。(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强化中选药品和耗材稳定供应,建立完善集采药品耗材结余留用制度。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应急管理局)

    4.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专项激励机制和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实施医疗卫生单位星级法治单位建设。建设“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和部门联合抽查制度。深入实施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小切口”专项整治。深化“奉医红”党建品牌矩阵,推进“院科两优 德医双强”工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全面领导。各部门要把卫生健康现代化作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区域模范的重点工作,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的财政投入、绩效薪酬、医保支持、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等的保障力度。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着力化解存量长期债务。

    (三)强化监测评价。建立完善监测评价机制,把推进卫生健康重要政策执行、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纳入健康奉化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考评,适时督查激励,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打造卫生健康现代化标志性成果和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经验,引导群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大力营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奉化区卫生健康现代化重点指标

    附件

    奉化区卫生健康现代化重点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3年

    2025年

    2027年

    责任部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12

    81.88

    82.08

    区卫生健康局

    2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71.1

    71.7

    71.9

    区卫生健康局

    3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6.5

    区卫生健康局

    4

    婴儿死亡率(‰)

    <2.8

    区卫生健康局

    5

    国民体质合格率(%)

    94.3

    94.5

    94.7

    区文广旅体局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2.84

    43

    45

    区卫生健康局

    7

    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价

    达四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个)

    ≥1

    ≥2

    区卫生健康局

    8

    省级卫生人才数(名)

    5

    6

    7

    区卫生健康局

    健康资源

    9

    千人床位数(张)

    5.27

    6.6

    6.7

    区卫生健康局

    10

    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65

    3.91

    4.09

    区卫生健康局

    11

    千人注册护士数(人)

    3.83

    4.10

    4.28

    区卫生健康局

    12

    疾控机构规范化率(%)

    100

    区卫生健康局

    13

    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占比(%)

    ≥95

    区卫生健康局

    14

    每千名老年人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数(张)

    5.3

    5.4

    5.5

    区卫生健康局

    15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15

    4.6

    5.5

    区卫生健康局

    健康服务

    16

    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

    中医类

    区中医医院达到A级

    区卫生健康局

    17

    区域就诊率(%)

    91

    ≥92

    区卫生健康局

    18

    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

    ≥85

    区卫生健康局

    19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区卫生健康局

    20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9.3

    9

    <8.5

    区卫生健康局

    21

    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

    43

    45

    47

    区卫生健康局

    健康保障

    2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

    ≤24

    区卫生健康局

    23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102

    112

    122

    区卫生健康局

    区财政局

    2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

    68

    70

    >70

    区医保局

    25

    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

    100

    区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