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惠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方惠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奉化市勤丰新村的房权证01-45467号,奉国用(2000)第387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惠君

2024年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