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旭梅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044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5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东路277号六楼6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6873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名称)

宗地/宗海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冯旭梅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溪口镇状元岙村福建厂

330283100236JC00243

58.00/83.93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