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0956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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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2 |
区住建局2024年3月份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政策法规方面:待完成局系统制度更新调整后,完善基层权力监督指引。做好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一季度总结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及情况报告。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及时、妥善处置信访矛盾。
2.房地产管理方面:房地产管理方面:全力落实好房地产领域信访舆情防控处置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平稳有序;协调各方快速推进月映华章府项目资产处置,确保收购资金尽快进入共管账户,专项用于项目保建保交;督促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在一季度“开门红”前完成相关指标数据入统,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开门旺。
3.建筑业管理方面:落实落细市级激励政策,开展一季度建筑业产值排摸分析,全力保障“开门红”;拟定2024年度全区建筑业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拟发一季度通报文件,确保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稳定态势;推进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助力宁波文明城市创建“七连冠”。
4.城市建设方面:重点做好区委6项“衣领子”行动之评品质提升行动和佛教论坛全域环境提升的牵头工作,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城市更新:根据城市体检结果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评审稿;完成锦屏、岳林两个街道城市体检工作报告编制;完成东部门户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初稿编制;完善2024年更新项目库;开展美丽城区创建工作。城乡风貌:完善2024年样板区建设方案,开展“八个方面提升行动”五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未来社区:做好南溪、金钟的回头看复验工作。继续推进滕头、松岙、锦轩、西河、大成、尚德等在创未来社区建设,做好金钟、南溪、青云、迎恩、长汀未来社区运营工作;完成第8批未来社区建设方案评审。市政道路:继续协助市住建推进前方路、儒江路建设,推进下王渡路等项目列入2024年度市本级建设项目,完成奉南路局调评审。做好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按计划继续推进前期方案研究和海绵城市、绿道建设等专项工作。
5.村镇建设方面(美丽城镇):1、做好2022年启动的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考核验收工作;加强督促2023年度启动的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开展2024年度具有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裘村镇马头村村庄设计评审工作。2、做好大堰镇大堰村传统村落风貌提升考核验收准备工作;督促指导2023年度传统村风貌提升的溪口镇岩头村项目建设进度。3、做好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改造续建项目竣工验收及2024年农污建设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4、做好农房“浙建事”应用高效运行工作。5、完成莼湖镇、裘村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专家评审;按照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完成项目建设进度20%;围绕总体工作安排开展主题宣传报道。
6.行政审批方面:继续协同区大数据中心抓紧做好“一类事”改革应用场景的修改完善,确保早日正常运行。组织开展竣工验收“一类事”改革“进企业入工地”系列走访宣传培训活动,真正让改革红利惠及千企万众。完善竣工验收“一类事”综合服务专区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通过预约办理、首席服务、“一员通办”、项目管家等多元化手段,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举措,推动“增值服务”向“超值服务”转变,确保竣工验收“一类事、一次办”稳步有序开展。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实施职能重整、流程再优“微行动”,推动“一类事”改革走深走实。全力以赴做好3月份一批待验收工程项目全过程帮服代办工作,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目标,坚持边实施边完善边深化,进一步优化验收程序和模式。
7.住房管理和保障方面: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实时申请、审核工作;发放第一季度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抓好住房保障条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做好第一季度“开门红”的工作;完善列入2024年度计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信息录入系统工作;做好公租房保障实物配租家庭合同到期后按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和调整后的租金签订新合同的工作。做好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及换证工作;进一步明确信息档案科相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拟售监管,售前监管,销售监管,数据信息维护,档案管理等工作方面的各自职责;进一步理清且完善每项工作的操作程序及实施依据;对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化解工作专班负责涉房信访问题和其他风险隐患的统筹处置问题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依法依规确立办理流程;探讨交流部署房产测绘队2024年度的工作,声情并茂地(项目进度图)绘制项目的走向情况,谋计划,定人员,抓结点,落实量;同时千方百计利用身边资源,拓展测绘业;做好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完善系统信息填报、开展系统应用培训、深化检查结果应用;强化“红黑榜”效用,确定上报2024年第一季度住宅小区“红黑榜”初选名单;抓好2024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挂牌工作,落实“应挂尽挂”, 确保依法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组织召开全区物业小区安全生产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要求标准、部署具体工作;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零余额”建账到户工作;开展“清洁家园”安全行动;推进临保期电梯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特色物业创建,启动年度“美好家园”“红色物业”“平安小区”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
8.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启动奉化区危旧房管理系统二期项目招投标工作,着手开发系统应用模块;完成新一年度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续保工作;联合公房所对乡镇的旧公房进行白蚁危害普查;做好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及旧房的白蚁灭治工作,同时做好完工项目的回访复查工作。
9.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指导各项目工地有序开工,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各工地复工复产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聚焦动火作业和消防问题,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各项目工地常态化管控,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推进竣工验收一类事改革落实,梳理3月份计划竣工验收项目,做好提前指导服务工作。研究预验收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对于工程款支付节点的约定延后的问题。研究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一票否决制度,初步形成事项清单。完成2024年度监督抽测公开招标事项。做好2024年度消防第三方服务公开招标事项。持续做好恒大保交房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跟踪工作
10.执法保障方面(含建材):执法保障方面:做好建筑工程、消防等相关案件的调查及移交工作,预计3月完成1起案件的立案;做好省厅和市局下发的权力事项认领工作;做好“双随机”相关检查工作。建材方面:持续开展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专项整顿工作;持续开展建材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认定备案建材企业开展日常质量监管和产品抽查工作;2月份各数据报表汇总上报工作(产能、执法、禁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1.城建档案室:启动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第二阶段政府采购工作,利用宁波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实施电子档案在线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