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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665566439R/2024-151595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4-24

2020-2022年奉化区垃圾填埋场运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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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奉化区张家岙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0年1月1日正式运营,自运营以来解决了奉化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日处理生活垃圾约550吨。垃圾填埋场于2020年年底封场,为满足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填埋需求,同时节省土地资源,于2020年年底对垃圾填埋场一号库区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一号库区作为飞灰填埋场使用,二号库区分区坝位置作为应急填埋场所。自2021年1月开始,垃圾填埋场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生活垃圾的填埋,主要处理奉化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所产生的螯合后飞灰,预计处理45吨/天,同时应急处理其他垃圾,如焚烧检修或者垃圾突发性增加导致焚烧项目处理能力不足而需要填埋的垃圾,预计处理10吨/天。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安排情况

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每年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至2020年主要用于垃圾填埋,自2021年起主要用于飞灰处置、应急填埋等,2020-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

预算安排金额(万元)

资金需求测算说明

2020年

1050.00

1.垃圾填埋费用:按奉化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项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之附件一:850吨/日×365天×30.60元/吨=949.37万元。

2.垃圾场设备更新:根据奉化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合作备忘录二,主要设备6年以后更新,相关费用由财政承担。2020年急需更新钢板路基箱20块×1万元/块=20万元

3.垃圾场税费补贴: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我司不承担相关税费,因财税2015(78)号文影响,测算全年补贴费80万元。

2021年

1450.98

1.按奉化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项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之附件一:100吨/日×365天×30.60元/吨≈115万元。

2.根据项目协议(待签订),运营期内人工费按照96万元/年计算,维修费按9.98万元/年(建设投资的0.4%)计算,检测费按12万元/年计算,管理费按1万元/年计算合计118.98万元。

3.根据项目协议(待签订)总投资2494万元,8年起回报利率7%,投资回报为417万元/年。

4.原填埋项目投资回报期2010-2019年10年根据暂估总投资1个亿进行回报并给予支付。2019年11月最总审计总投资1.0425亿元,根据协议约定计算需要补缴投资回报金额预计800万元。

2022年

547.15

1.10吨/日×365天×30.60元/吨=11.17万元;

2.飞灰项目根据项目协议运营期内人工费按照96万元/年计算,维修费按9.98万元/年(建设投资的0.4%)计算,检测费按12万元/年计算,管理费按1万元/年计算,合计118.98万元;

3.项目总投资2494万元,8年起回报利率7%,投资回报为417万元/年。

(二)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预算安排金额和资金需求测算说明,2020-2022年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每年的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

明细

预算安排数(万元)

支出数(万元)

执行率

2020年

垃圾填埋费用

950

685.60

72.17%


垃圾场设备更新

20


0.00%


垃圾场税费补贴

80


0.00%


小计

1050

685.60

65.30%

备注:2020年实际支付720.34万元,其中34.74万元由2019年结转资金支付。

2021年

垃圾填埋费用

115

4.32

3.76%


运营费用

118.98

529.51

98.79%


投资回报

417




补缴投资回报

800

530.84

66.36%


小计

1450.98

1064.67

73.38%

备注:2021年实际支付1119.08万元,其中54.41万元由2020年结转资金支付。

2022年

垃圾填埋费用

11.17

2.97

26.59%


运营费用

118.98

519.51

96.93%


投资回报

417




小计

547.15

522.48

95.49%

自2021年起,飞灰处理结算采取一月一付的方式,每月月初先由运营单位(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统计上月填埋量,并将结算单交由区环卫处审核,再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后按实拨付。飞灰处理单(以2022年11月为例)详见附件1。

其中固定回报根据合同约定暂按417万元/年计(估算总投资2494万元,运营年限8年,收益率7%),按月摊销34.75万元/月;固定成本补贴即运营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按122.98万元/年计(人工费96万元/年,维修费9.98万元/年,检测费12万元/年,管理费5万元/年),按月摊销10.25万元/月;填埋费用按月实际填埋量计算,单价按-18.58元/吨计(根据合同约定除运营费用外的其他费用为51.42元/吨,但70元/吨由奉化区生活垃圾烧发电厂承担)。

三、项目实施成效

奉化区张家岙生活垃圾填埋场自运营以来,有效可靠地解决了奉化区生活垃圾的安全卫生处置,2020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2.08万吨(受疫情以及宁波市垃圾分流处置规划的客观影响垃圾处理量较以前年度有所减少)。自2021年起,垃圾填埋场经改造实现功能转换,从生活垃圾填埋转变为飞灰填埋,充分利用填埋场剩余库容,2021年共处理飞灰11635.7吨,2022年共处理飞灰10643.4吨,运营整体安全、稳定。

四、项目存在问题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重点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26号),生活垃圾处置付费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2022年区环卫处运往奉化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已统一由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支付,但飞灰作为生活垃圾焚烧所产生的残余物,却仍由奉化区自行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市级未给予补助,同时按照市级统筹调度奉化区还处理了鄞州区部分邻近区域运送过来的飞灰,区与区之间未作结算。

五、整改建议

1.针对飞灰处理事权,横向了解其他五区及相关开发园区情况,与市级对接协商,争取市级出资或补助。

2.对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在运营费用中设定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奖励金,结合考核结果拨付奖励金。

3.测算飞灰资源化的投入与产出,对于飞灰是否进行资源化利用作出合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