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5979/2024-151632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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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尚办〔2024〕32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19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尚田街道 |
关于调整尚田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专委会、相关线办站所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及相关工作部门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从根本上提高辖区安全发展水平,有力促进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尚田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党工委书记 边永福
办事处主任 韩家侃
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孙 光
副 主 任:纪工委书记 卢沐华
党工委委员(组织) 胡一曙
党工委委员(宣传) 周丽敏
党工委委员(政法) 沈培龙
党工委委员(武装) 毛东平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长) 孙玉其
办事处副主任(工业) 林德诚
办事处副主任(农业) 吴 京
办事处副主任(文卫) 王 芳
办事处副主任(城建) 唐谚哲
总工会主席 邬妮杰
成 员: 综合事务岗(部门负责)赵前雄
纪工委副书记 袁义芸
组织人事岗(部门负责)陈天游
宣传统战专员(负责)裴庚益
人民武装岗(部门负责)俞耀波
发展服务岗(部门负责)张旭明
农村农业岗(部门负责)蒋灏哲
社会事务岗(部门负责)袁浩军
建设管理岗(部门负责)吴东磊
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人)吴涛锋
综合指挥室(负责人)管晓艳
平安法制岗(部门负责)谢松欢
应急消防管理岗(部门负责)宋 升
妇联主席 汪碧丽
派出所副所长(治安) 丁 达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武雷
综合执法局尚田中队长 张旭东
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周岳定
供电所所长 梁洪波
尚田总支书记 仇友莉
方门总支书记 袁义芸
横山总支书记 赵前雄
葛岙总支书记 崔建芳
印山总支书记 俞耀波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消委办)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由分管平安建设的党工委副书记孙光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消防管理站常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事宜,由副站长宋升担任消防专职队队长,负责一般火灾处置。
二、街道安委会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街道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宁波市、奉化区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工作小组)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辖区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重大安全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街道及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专业安委会、辖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4)承办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5)协调组织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6)协调配合上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组织协调、配合上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和预测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发布相关信息;
(9)协调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10)负责专业安委会、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11)承办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街道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街道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会议由街道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街道安委办提出。
②街道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街道安委会组织的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街道安委会领导或成员单位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②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形势和任务,按照街道办事处(或街道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安委办组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①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年年底向街道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于每季度后十日内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履职情况报街道安委会。
②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街道安委办报送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③街道安委会每年度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街道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街道安委会联络员,负责与街道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街道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街道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街道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街道安委办每年度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适时向成员单位通报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情况及有关工作。
三、街道各办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基本职责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着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街道各办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所管辖对象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实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双责制”,即履行职能工作时对职能工作之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负责任,妥善协调解决履行职能工作时产生的各类安全问题。
3.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监管对象明确,工作内涵深化,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定期对本部门所管辖对象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给予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建立健全本部门所管辖对象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要救援物资储备或分布的管理档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会议、检查等安全工作台帐,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当管辖对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完成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具体职责
各办和有关部门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对所管辖对象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涉及多个部门或尚未明确责任部门的安全工作,由街道安委办报街道主要领导确定牵头负责部门,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尚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