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4-15112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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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科技合作补助及科技创新券兑现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实现企业产学研和创新券项目补助应补尽补,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奉化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奉科〔2018〕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科技合作补助项目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使用的科技创新券兑现的补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合作补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合作攻关并签订技术合同;
3)2023年实际支付技术交易经费不低于10万元。
2、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申报表
2)成交项目技术合同
3)技术受让方支付凭证复印件
4)技术出让方收款凭证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全国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申报基本程序
1)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科技合作项目补助申报表》,下载并填写《奉化区科技合作项目补助申报表》后将项目申报表及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申报文档上传。
2)区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经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签字盖章后,一式二份提交区科技局合作科(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区政府东大院610办公室)。
二、科技创新券兑现
1、兑现对象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入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在孵企业,入驻经备案的众创空间或创客服务中心的创客(或创客团队),以及经备案公布的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5年;
4)2023年企业未获得各级(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财政科技资金补助。
2、需提供的材料
1)相关合同、协议、报价单
2)记账凭证、企业自付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对账单)
3)服务结果证明
3、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将相关附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区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提交区科技局合作科(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区政府东大院610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3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89285308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