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221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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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1 |
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度农业双强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旱粮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政办发〔2021〕58号)政策文件和年初区财政预算安排,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2023年度旱粮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包括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奖励、农作制度创新奖励项目、种植技术创新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管理办法
1、旱粮产业发展资金: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旱粮规模种植,加快推进旱粮生产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效益化发展,发挥旱粮稳粮、增收潜力,对100亩以上、相对连片种植番薯、马铃薯、玉米、大豆和蚕(豌)豆等1-2种旱粮作物的旱粮种植基地,按旱粮实际种植面积给予200元/亩补贴。年度预算资金安排10万元。
2、农作制度创新奖励项目:鼓励开展稻鱼共生、种养结合等农作制度创新试验,探索粮经融合发展途径,提高种粮经济效益,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按实奖励支付)。年度预算安排1只10万元。
3、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奖励: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扩大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影响力。(按实支付)对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优秀种粮大户、好稻米、农业之最、吉尼斯纪录等粮油方面荣誉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奖励。年度预算安排1只15万元。
4、种植技术创新奖励:建立粮食高产、高效、绿色农业示范基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市级以上粮油百亩示范方创建和高产攻关田竞赛活动。(按实奖励支付)宁波市级以上百亩方或高产攻关田竞赛优胜奖配套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优胜奖按三等奖奖励。以各级文件为准。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以上专项经费的业务管理部门均为农财科,项目承担单位均为区农技总站。资金管理参照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305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旱粮产业发展补助:年度宁波欣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莼湖街道兴联、河泊所、楼隘、东谢和章胡和尚田街道龚原村发展玉米连片种植。经主体申报,街道与专家组共同验收,主体申报莼湖街道5个村玉米种植面积943亩,实地认定215亩(不包括已翻耕),申报尚田街道1个村玉米种植430亩,实地认定105亩(不包括已翻耕),两个街道合计认定种植面积320亩,共支出旱粮产业发展补助资金6.4万元。结余3.6万元财政统筹。
2、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奖励。宁波奉化一路上乡村旅游经营有限公司荣获“2022浙江好稻米”优质奖奖产品1个、2022年度“甬优杯”宁波市十大好稻米金奖产品1个的好成绩,共计支付先进奖励资金6万元。结余9万元财政统筹。
3、农作制度创新奖励。2023年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审核、专家验收通过、公示无异议,宁波奉化周朝辉养殖场申报的农作制度创新“稻田小龙虾综合种养模式”推介成果作为我区首次引进实施的规模较大的“稻+”新模式,比纯水稻种植亩均增收1200元以上,效益明显,达到了“以渔促稻、一田双收、稳粮增收”目的,可复制可推广。支出奖励资金10万元,结余0元。
4、粮食种植技术创新奖励。年度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了市级以上粮油百亩示范方创建和高产攻关田竞赛活动,没有取得相应等级的奖励。结余资金10万元财政统筹。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均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特别是旱粮产业发展资金支出中做到严格把关。由于项目预算安排为以奖代补,按实支出,年度有22.6万元未支出,年底由财政统筹,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我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先创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荣获浙江好稻米金奖产品1个、“甬优杯”宁波市十大好稻米金奖产品1个的好成绩,完成了年度资金预算设定的产出指标,同时有效扩大了我区优质粮食生产在浙江省和宁波大市的影响力。
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旱粮规模种植,既加快推进旱粮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发挥旱粮稳粮、增收潜力,同时消灭了农田抛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