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228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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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4 |
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度农产品标准化与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强化我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现对2023度农产品标准化与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度农产品标准化与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1万元,主要有二项内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补助经费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补助经费6万元(2023年奉化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5万元,2023年12月13日申请部分预算资金调剂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奖励费3.5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创建奖励)。
以上专项经费的业务管理部门均为农财科,项目承担单位均为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工程各项工作的动员部署、合作协调、全面推进与动态管理,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等工作,确保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化,上市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和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1万元,到位率均为100%。
2.资金使用
财政预算实际下拨11万元,实际支付9.5万元,结余1.5万元。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奉化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奖励经费的通知》(奉农〔2023〕296号)精神,获得“奉化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农业生产主体每家补助0.5万元,7家共计3.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奉化区2023年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123号)和《关于下达奉化区2023年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325号)精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创建农业生产主体每家补助0.25万元,24家合计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取得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监测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生产主体安全责任意识进步明显。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2023年各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得到较大提高。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共评定C级以上农业主体12家;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评定奉化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7家。三是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2023年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24个,累计达到329个,共开具合格证13.8万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