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学年发展性评价现场评估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学校发展性评价及校级干部履职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奉政教督办〔2022〕7号)要求,2023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实地评估定于2024年6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学校自主制定的2023学年度两项发展性指标实施及完成情况,要求其中一项可与“学教研评”研究相契合。另一项一般选择突破制约学校发展瓶颈问题的项目,具体可由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校(园)实际自主选择。
(二)校级领导个人发展业绩考核,包括校级干部分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个人教育教学成绩。
二、主要方式
1.档案查阅;2.实地考察;3.巡课;4.个别访谈;5.问卷调查;6.反馈指导。
评估结束时,由组长或组长指定评估组成员作简要现场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项目评估报告在2024年9月上旬反馈给各校(园)。
三、日程安排
本次评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区公信教育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具体行程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6月4日上午 | 专家培训 | 专家培训 | 专家培训 |
6月4日下午 | 茗山星辰 | 锦屏春晖 | 西坞中心 |
三幼(含东郡、梁王) (校级考核) | |||
6月5日上午 | 四幼(含锦庭、丽都) | 尚田实验(含镇南) | 江口实验 |
6月5日下午 | 岳林君麟府 | 岳林金海 | 方桥中心(含百合、桂苑) |
6月6日上午 | 中园 | 锦屏锦江 | 松岙中心 |
6月6日下午 | 一幼(含长春、香山) | 锦屏仁湖 | 裘村实验 |
6月7日上午 | 二幼(含秀水、江宸府) | 溪口实验 | 莼湖滨海(含桐照) |
6月7日下午 | 锦屏城南 | 萧王庙中心 |
(二)小学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6月11日上午 | 专家培训 | 专家培训 | 专家培训 |
6月11日下午
| 新城实验小学 | 萧王庙小学 | 白杜小学 |
江口中心小学(校级考核) | |||
6月12日上午 | 居敬小学 | 武岭小学 | 裘村中心小学 |
6月12日下午 | 实验小学 | 溪口中心小学 | 松岙中心小学 |
6月13日上午 | 锦溪小学 | 尚田中心小学 | 畸山小学 |
6月13日下午 | 锦屏中心小学 | 西坞中心小学 | 班溪小学 |
6月14日上午 | 岳林中心小学 | 莼湖中心小学 | 培智学校 |
尔仪小学(校级考核) | |||
6月14日下午 | 龙津实验学校 | 凤鸣未来学校 | 南浦小学 |
(三)初中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6月4日上午 | 专家培训 | 专家培训 |
6月4日下午 | 上师大附校 | 溪口中学 |
剡溪中学(校级考核) | ||
6月5日上午 | 实验中学 | 尚田中学 |
6月5日下午 | 锦溪书院 | 西坞中学 |
6月6日上午 | 松岙中学 | 萧王庙中学 |
6月6日下午 | 裘村中学 | 城北中学 |
6月7日上午 | 锦屏中学 | 莼湖中学 |
6月7日下午 | 奉港中学 |
(四)普高
时间 | 学校 |
6月18日上午 | 专家培训 |
6月18日下午 | 奉化中学 |
武岭中学(校级考核) | |
6月19日上午 | 江口中学 |
6月19日下午 | 奉化高级中学 |
6月20日上午 | 奉化二中 |
(五)职高
时间 | 学校 |
6月18日上午 | 专家培训 |
6月18日下午 | 工贸旅游学校 |
6月19日上午 | 职教中心 |
(六)成校
时间 | 学校 |
6月18日上午 | 专家培训 |
6月18日下午 | 松岙成校、裘村成校、锦屏成校(校级考核) |
6月19日上午 | 大堰成校、尚田成校 |
6月19日下午 | 西坞成校、方桥成校 |
6月20日上午 | 萧王庙成校、莼湖成校 |
6月20日下午 | 江口成校、电大(社区学院) |
6月21日上午 | 岳林成校、溪口成校 |
如与上级活动安排有冲突,评估时间另行通知。2023年通过省现代化创建学校(武岭中学,锦屏成校,剡溪中学,尔仪小学,江口中心小学,第三实验幼儿园)只开展校级干部履职考核。
四、材料准备
(一)每个发展性项目的自评报告,一式四份。
(二)校级干部分管工作及任职任课情况。(见附件1)
(三)校级干部个人荣誉登记表。(见附件2,成校见附件4)
(四)学校荣誉登记表。(见附件3)
(五)原始档案。与两项发展性指标有关的档案材料,包括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校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项目推进或实施中的过程性资料等。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二)请各学校、幼儿园准备一间有wifi的会议室,作为评估组工作场所,另请准备一间访谈室。
(三)各校(幼儿园)完成校级干部履职考核附件1-3(成校完成附件2-4),电子稿(含相关佐证材料)于评估前上传至“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督导评估系统”中的“校级干部考核”栏目(单个文件20M,可多个文件上传)。
(四)发展性项目相关电子资料上传,纸质原始材料不必上传。
(五)评估组成员须严格遵守相关评估纪律,中午用餐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
联系人:王卓尔(263266)。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