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233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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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5 |
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农业品牌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自评报告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8〕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2023年农业品牌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依据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236号)文件。
二、项目概述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主要抓手,农业品牌对于提升农业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乡村振兴、保护农耕文化以及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着力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影响力,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度主要参与了茶文化宣传推广工作、茶文化促进会工作,还对参加重大农业展会的农业企业给予了补助。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安排102.5万元,根据2023年11月30日《关于要求调剂使用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关费用的函》,调剂出资金23.7675万元,实际支出78.7325万元。包括茶文化宣传推广工作经费30万元、茶文化促进会工作经费30万元、下达2022年度浙江农博会等重大农业展会参展企业补助资金18.7325万元。
五、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利用各种平台和方式,将奉化名优茶等农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拓展了销售渠道,同时鼓励各大农业企业参加重大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