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237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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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4〕56号)等文件精神,为稳定发展我区粮油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我区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围绕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粮油生产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加大政策扶持,严格耕地保护,加强科技支撑,强化指导服务,完善经营机制,落实防灾减灾,提升保供能力,在挖潜提升、增量拓展、绿色转型上下功夫,全力推进粮油生产任务和种植业生产布局优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加快建设机制更全、活力更强、成色更足的乡村振兴市域样板贡献更多更大力量。
二、目标任务
坚持粮食面积、产量、政策的稳定,全力保障粮油生产任务的完成,确保2024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8.26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45亿斤;粮食储备规模达到0.74亿斤(详见附件)。
三、工作重点
(一)稳步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强化耕地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补充耕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持良田粮用大原则,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二是深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5万亩;新增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0.1万亩。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力争耕地粮油复种指数达到1.1以上。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全面推行土壤普查,扩大绿肥种植和有机肥使用,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和产出能力,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2.82等级以上。三是严抓抛荒治理。切实加强耕地抛荒监管和恢复利用,切实防止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弃耕。分类推进抛荒耕地整治,鼓励镇(街道)、村集体统一收回、统一复耕、统一流转。加强耕地抛荒约束,严格禁止各类抛荒,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大力提升粮油生产水平。一是优化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粮油种植结构,稳定水稻、小麦,扩种油菜、油茶、大豆等油料作物,发展鲜食大豆玉米和特色旱粮。二是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坚持高产、优质、多抗、广适和宜机化方向,大力实施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攻关,加快粮油新品种选育,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强化优良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应用,推荐发布粮油主导品种,加快推进品种优质化,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加大水稻制种基地项目建设,加强种业企业培育和种子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种子储备制度,稳定提高良种保障供应能力。三是深入开展农业防灾减灾。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切实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沟通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落细防灾救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因灾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强化植保检疫体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病虫疫情科学防控,持续推进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草地贪夜蛾、稻瘟病、白叶枯病、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大力推行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四是开展绿色高产创建。强化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综合集成,组织开展万亩方、千亩方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百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集中打造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深化实施“肥药两制”改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46%以上,有效控制化肥农药投入。五是推进机械化生产。积极推广粮油生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高重点机具购置补贴比例。深入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大农机产品创新和宜机化改造支持力度,重点破解水稻集中育供秧、水稻机插秧、旱粮油菜机械化作业和丘陵山区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加快推进粮油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3.4%以上。
(三)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机制。一是推进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培育粮油生产主产区、主平台、主力军。鼓励“粮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从事粮食生产,加快培育粮油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规模种粮主体多种粮、种好粮。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土地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促进粮田向规模主体集中集聚。引导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片区指导价机制,有效降低种粮成本。二是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鼓励大型用粮企业、骨干粮油加工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签订优质粮油生产订单。切实落实产加销配套设施用地、用电和稻米加工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开展粮油加工和品牌创建。三是创新完善农作制度。推广节本增效技术模式,重点推进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落地,充分利用中低产田、低洼田、冬闲田等地块潜力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努力增加农民经营收益,2024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0.2万亩。四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农资企业和粮油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植保服务组织等建设,加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努力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四)着力提升市场综合保供能力。一是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小麦、稻谷等主要口粮品种比例不低于70%,晚稻比例不低于50%。切实加强储备粮油监管,积极推广应用“浙江粮仓”数字化管理平台,坚决管住用好地方储备粮,确保储粮安全。有序实施储备轮换,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大力推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等单位食堂储粮,有效开展社会化储粮工作。加强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建设,确保应急日加工能力与市场日供应需求相适应。二是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追溯、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新建或改造一批现代化净粮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全区粮食产业“五优联动”实施规模达到0.97万亩。培育优质粮油品牌,支持企业参与创建“浙江好粮油”产品,支持主体积极参与“浙江好稻米”、“宁波好稻米”评选活动,提高我区粮油品牌影响力。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对经营面积50亩(含)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播种面积给予规模补贴。对油菜种植规模在20亩(含)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补助,油茶连片种植规模在20亩(含)以上的新建示范基地,并经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按规定给予补助。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比例保持不变。
(二)完善种粮农民利益补偿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行资金结算机制。引导补贴资金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挂钩,鼓励各地重点支持种粮农民。加强农资成本监测,全面落实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继续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攻关及示范推广,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基地由市级财政给予补贴。加大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对开展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和粮功区内种植水稻的机插等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对购置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秸秆离地处理等高性能农业机械,在落实中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再实行市、区两级财政累加补贴,提高补贴额度;对购置新能源纯电动耕作机械、烘干机粮食输送装置等未列入中央补贴的新机具,在给予市级新型农机推广补贴基础上再实行区级财政累加补贴,其中对新能源等重点机械予以倾斜;对1+N叠盘育供秧等新技术的试验示范,给予农机科技项目扶持。
(三)完善金融保险政策。全域推行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大小麦、玉米、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稳定粮油等主粮作物保险覆盖面。
(四)落实收购和订单补贴政策。严格执行省、市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实施订单粮食收购价外补贴政策,区内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按订单收购地产小麦、早稻和晚稻以及粮食种子的价外补贴标准原则上保持上年水平,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粮食收购订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粮食生产主体倾斜。各地收购的订单粮食在满足本地储备粮补库基础上,实行带订单补贴余缺调剂。继续实行种植大户收购环节补贴,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保持不变,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
五、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
镇(街道)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及时分解落实任务,确保生产任务到镇、到村、到户、到田,坚持一季一季抓、一茬一茬抓,确保年度生产保供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台账清册,完善调度、检查、通报、约谈机制。把促进粮油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提升政策配套水平,确保财政支出用于粮油产业投入平稳增长,统筹抓好生产、流通、储备、产销协作和节粮减损等各项工作,推动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领导包片和农技结对服务制度,分区、分块指导粮食生产,加强实地调查,强化沟通会商,及时研究解决生产难题。压实防灾减灾责任,落实落细防灾减灾措施,全力保障粮油生产保供安全。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争先创优。加快推进“种粮一件事”等粮食生产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和与省级数字化应用场景互联互通,实现粮食生产任务落地、动态监测、粮补直达等数字化管理,提高粮油生产、资金发放等环节时效性、准确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供销等部门和金融、保险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附件:1.2024年粮油生产面积任务分解表
2.2024年粮油生产产量任务分解表
3.2024年省下达粮油储备规模和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指标分解表
4.2024年农资应急储备指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