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4-152454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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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教〔2024〕35号 | 发文日期 | 2024-05-17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初中、高中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3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4〕104号)等文件精神,平稳做好我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改革,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
二、中考和综合素质评价
(一)考试与评价方案
中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2024年中考总分为66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40分)”已于4月底之前完成测试,其余学科采用全省统一命题,考试信息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卷面分值 | 考试形式 | |
6月22日 | 上午 | 语文 | 9:00—11:00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科学 | 13:30—15:30 | 160分 | 闭卷 | |
6月23日 | 上午 | 数学 | 9:00—11:00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社会 | 13:30—15:10 | 100分 | 闭卷 | |
英语(含听力) | 16:10—17:50 | 120分 | 闭卷 |
以上学科笔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各学科考试公布成绩保留整数位。
(二)特殊情况处理
1.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语听力考试,其英语听力考试成绩按“中考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英语听力考试总分20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100分比值)计算。
2.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重度弱视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中考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63”(实验操作测试总分10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160分比值)计算后判定等第。
(三)中考成绩复核
中考成绩于2024年7月2日16:00前发布,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初中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由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向区教育局中招办申请复核。参照高考,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告知考生。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根据在奉化区参加中考人数、部分区外学校向奉化区招生情况等,按本年度参加奉化区中考考生100%升入高中段学校编制区内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合理调整普职招生比例。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跨区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定。
(二)录取办法
高中段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三)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优化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管理,统筹全区特长生招生,推进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布局。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总额的20%,办学成效显著的特色学校放宽至30%,特长生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招生总额的5%。自主招生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2024年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见附件1。
(四)奉化中学定向分配招生
奉化中学2024年分配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额的60%,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按照各初中报名参加奉化区中考且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定向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全区总录取率原则上确定为95%或以上。2024年奉化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施方案见附件2。
(五)锦溪高级中学(民办普高)招生
锦溪高级中学区内招生范围与公办普高一致,跨区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定。若招生计划未完成,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在征求志愿环节实行全市统招。
(六)中职学校招生
扩大招生统筹范围,推行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统一制订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录取系统。继续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改革,稳步扩大中本一体化招生规模,持续增加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数量,中职学校五年制招生计划数占招生计划总数45%以上。中职学校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七)中考加分
归侨及华侨子女、回内地的港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省厅如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考生在各类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四、保障举措
(一)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8681569。
(二)做好高中段招生管理
全面落实招生工作“十个严禁”要求,任何初中学校未经中考,不得向高中段学校(包括技工类学校、成教机构和院所等)输送生源。规范高中段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等行为。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浙江省高中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高中段学校新生学籍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三)强化宣传管理
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及时回应家长关切。高中段学校不得进初中学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以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招生秩序。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志愿填报的指导服务工作。坚决查处学校发布与本校办学实际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严禁高中学校发布高考成绩等信息。
(四)强化违规督查问责
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过程监管,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坚决查处违反“十个严禁”的学校;对中考报名工作审核不严产生缺考、漏考或导致学生使用虚假、失效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学校、参与教师予以追责问责;对违反招生规则和招生纪律的高中段学校,取消学校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民办高中段学校依照规定削减招生计划。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88523822。
附件:1.2024年奉化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2.2024年奉化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施方案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2024年奉化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考中招改革精神,衔接《浙江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打造一批高水平“学科中心”“学科特色”“体艺特色”普通高中,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一体化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二)坚持特色发展。深化学校特色办学基础,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培育特色办学品牌,提升特色办学质量。
(三)坚持科学布局。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有利于落实五育并举,科学布局布点自主招生项目,统筹招生规模。
(四)坚持规范管理。改进考试方式,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全程监督,保障自主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自主招生对象
(一)报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前提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学习期间学业成绩良好且具有所报项目的特长和发展潜质,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为A等;在奉化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职教中心自主招生。在奉化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习期间学业成绩较好且具有所报项目的特长和发展潜质,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为A等;愿意填报相应职教专业。
(二)各类招生对象资格要求
1.科技等方面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参与初中学校相关社团活动并取得市级相关部门及以上颁发荣誉;或虽无相关比赛证书,但在科学小创造或科技小发明、小论文等方面有一定成果。
2.艺术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具有相当水平;或虽无相关比赛证书、等级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
3.体育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或在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若高中学校需要招收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未组织比赛的体育项目特长生,须提前申报,只限招校队主力队员,严格做好资格审核。
(三)各校自主制定具体报考条件
各自主招生学校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校自主招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不得降低招生标准。
对体育类初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以上的考生,或在初中阶段获得过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以及浙江省青少年锦标赛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学生,对口招生项目学校可制定单独录取办法。
三、自主招生项目与规模
(一)自主招生类别与规模
自主招生项目由学校申报,分特色班招生和特长生招生两类。特色班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总额的20%,办学成效显著的可放宽至30%左右。特长生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总额的5%。
(二)2024年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
1.特色班招生。奉化中学招收强基创新班2班,班额不少于45人,不超过5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奉化中学制定,报区教育局同意后由学校公开发布,并严格根据方案组织实施。
2.特长生招生。经各高中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下列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高中学校自主制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公开发布,并严格根据方案组织实施。
(1)普通高中特长生
学校 | 项目 | 人数 | 备注 |
奉化中学 | 体育特长生(田径) | 10 | |
奉化二中 | 体育特长生(田径、足球、定向运动) | 15 | 田径不超过7人、足球不超过10人、定向运动不超过2人 |
武岭中学 | 音乐特长生(钢琴、声乐、传媒) | 8 | |
体育特长生(田径) | 6 | ||
体育特长生(排球) | 6 | 3男3女 | |
奉化高级中学 | 体育特长生(田径) | 14 | |
体育特长生(篮球) | 10 | 5男5女 | |
体育特长生(街舞) | 3 | 区少体校项目 | |
体育特长生(射击) | 2 | 区少体校项目 | |
江口中学 | 美术特长生 | 16 |
(2)职教中心特长生
学校 | 项目 | 人数 | 备注 |
职教中心 | 体育特长生(田径) | 5 | |
体育特长生(足球) | 4 | 仅限男生 | |
体育特长生(篮球) | 4 | ||
体育特长生(排球) | 3 | 仅限男生 | |
传统项目特长生(舞龙) | 4 | 仅限男生 |
职教中心特长生招生专业分配表
招录专业 | 田径 | 篮球 | 足球 | 排球 | 舞龙 | 总计 |
幼儿保育(学前教育) | 1 | 1 | 2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 | 1 | 2 | |||
会计事务 | 1 | 1 | 2 | |||
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 | 1 | 1 | 1 | 3 |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2 | 2 | 4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2 | 2 | 4 |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 1 | 1 | 1 | 3 |
四、招生办法
(一)自愿报名
每位考生限报考1所学校的1个专业。请考生本人按各学校招生方案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相应高中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须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统考和校考两种方式,各学校各专业的具体测试方式、测试科目、测试时间、测试地点等由各学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专业测试报考学校一致,否则视作放弃,不再作为特长生录取。
2.各学校自主招生项目应结合实际设定中考成绩最低分数线和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的中考成绩或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3.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根据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合成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中考总分/100*专业测试得分×(1-α)+考生中考成绩×α。α为中考成绩所占百分比,要求不低于30%,不高于90%。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4.纳入中招统一录取,且优先在零批次提前录取。若某学校有特长项目录取不足,在符合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综合成绩择优补录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同类特长学生。
五、监督与管理
自主招生是中考中招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是自主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完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纪检部门共同参与。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作为“三重一大”决策,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
(二)强化监管责任。区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凡在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资格。违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加强组织管理。学校应按照有关考试工作规定,完善自主招生全流程管理。建立校考考评人员随机遴选机制,专业测试校考考评人员须通过随机遴选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校外考评人员应占比50%以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回避。学校校考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留存,确保评分公平公正。严禁任何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专业测试。
(四)加强培养管理。自主招生学校要重视入校培养,保证学生在校学习、训练的落实,严格学业标准,原则上特长学生的学业水平要求应与普通生源保持一致。区教育局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搭建特长学生培养质量监测平台,开展培养过程记录和毕业后成长追踪。市教育局将定期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对特色办学情况的督导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予以黄牌警告,一年内如仍未明显改进,取消其下一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资质。
附件2
2024年奉化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4〕10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定向分配名额
奉化中学2024年计划招生464人,其中定向分配招生比例不低于60%,确定2024年定向分配招生名额为280人。
二、名额分配依据
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且在奉化区报名参加中考的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均衡、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见附件。
三、分配生报名资格
(一)报名条件
1.学籍要求。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均在奉化区内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其中初一开学时实际在读,因当年疫情影响,初一录入学籍延后的学生视作符合条件,可以参与分配生招生。
2.报考要求。未在奉化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参与奉化中学分配生招生。主动放弃奉化中学分配生招生的学生,视作同时放弃奉化中学录取资格,不再参与奉化中学统招批次招生。
3.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描述应为良好,若有学生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不具备定向分配录取资格。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科学实验等第原则上应为2A2B(或P)及以上。
(二)资格审定
1.学校审查。各初中学校对本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的,须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考试中心,联系人:王楠(225588)。
2.主管部门复查。区教育局考试中心对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审定,审定结果报市教育局。
四、分配生录取办法
(一)分配生录取工作在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依据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二)坚持“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统筹兼顾、保证质量”原则。2024年不设定录取最低基准分数线,全区总录取率原则上确定为95%或以上。根据各学校分配名额分校录取,录完为止,一校一线。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保证各公办农村初中至少录取1名,农村初中学校进入全区前450名的学生数超过分配名额时,给予分配名额奖励。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录取。
(三)在普高学校自主招生(特色班、特长生等)结束后进行分配生录取。已被各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再参加分配生及统招生录取。已录取的分配生不再参加后续统招批次录取。自主招生、分配生招生剩余名额纳入统招计划,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