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口:每人2万元;
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每人300元;
三、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每人每天20元,期限3个月;
四、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每户2万元;
五、一般损坏房屋户:每户2000元;
六、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补助:每人10000元;
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每人90元;
八、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每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