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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14W/2024-15261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科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4-05-21

关于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正式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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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正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3年度首次开展研发投入且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研发投入数据暂以企业承诺书金额为准,最终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45栏“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金额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按当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报表、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统计107-2表”;

3、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首次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二、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奉化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2、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3、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比2022年度增长10%以上。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研发费用数据以2022、2023年度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45栏“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金额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2、2023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科技统计107-2表”;

3、2022、2023两个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规上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增长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三、有关说明

1、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不在附件内申报名单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

2、本次申报在二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进行,二月份已申报的单位待科技局回退后按本次申报通知要求重新申报提交,区科技局在审核补助额度时将扣除已预拨部分金额,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二月份未申报首次开展研发活动的单位请严格按通知要求选择“2023年度首次研发投入补充申报”进行补报;二月份未申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的单位请在“2024年第一批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进行补报。

3、所有附件资料必须以PDF格式形成一个文档。

4、本次申报只需网上填报相关数据和上传附件资料,无需递交纸质资料。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6月10日。

联系人:毛杏忠电话:89285307

附件:2023年度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申报名单.docx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