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打好伏季休渔保卫战
记者 王璐 单晓峰 通讯员 林莉
本报讯 “这些鱼从哪里进的?冷冻鲳鱼有没有提前报备?采购票据有留底吗?”“这个龙头鱼要有进货凭证,要建立进货及销货台账。”“这些梭子蟹是哪里购进的?麻烦出具下相关养殖证明……”5月17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奉城家宴对酒店经营者说道。
在伏季休渔一周后即5月8日起,直到8月1日,全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8种海洋捕捞冰鲜(除钓业以外)或者活体水产品(含暂养)。“提供凭证的目的就是证明在售的8类水产是非冰鲜或者活体捕捞来的。”该局执法人员边核查票据边向记者解释道。
进入伏季休渔期以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行业营业规律,采用错时执法、夜间突击等方式,多次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保存证明渔获物来源的进货凭证、建立进货及销货台账等进行检查,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对个别经营户存在索证索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立即整改,实现监管“有闭环”、打击“无盲区”。
截至目前,该局已向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发放告知书700余份、签订承诺书500份、约谈各类市场主体100余家,发放《保护幼鱼资源振兴浙江渔场倡议书》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