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283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4 |
奉化区2023年度农业双强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旱粮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政办发〔2021〕58号)政策文件和年初区财政预算安排,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2023年度旱粮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管理办法
旱粮产业发展政策设立目的是为鼓励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旱粮规模种植,加快推进旱粮生产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效益化发展,发挥旱粮稳粮、增收潜力,对100亩以上、相对连片种植番薯、马铃薯、玉米、大豆和蚕(豌)豆等1-2种旱粮作物的旱粮种植基地,按旱粮实际种植面积给予200元/亩补贴。自2021年政策出台以来,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10万元。
本专项政策承担单位为区农技总站。资金管理参照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305号)文件。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实施情况
年度宁波欣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莼湖街道兴联、河泊所、楼隘、东谢和章胡和尚田街道龚原村发展玉米连片种植。经主体申报,街道与专家组共同验收,主体申报莼湖街道5个村玉米种植面积943亩,实地认定215亩(不包括已翻耕),申报尚田街道1个村玉米种植430亩,实地认定105亩(不包括已翻耕),两个街道合计认定种植面积320亩,共支出旱粮产业发展补助资金6.4万元。结余3.6万元财政统筹。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均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政策执行过程中做到严格把关。由于政策预算安排为以奖代补,按实支出,年度有3.6万元未支出,年底由财政统筹,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三、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
政策出台以来,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探索旱粮规模种植,既加快推进旱粮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发挥旱粮稳粮、增收潜力,同时减少了农田的季节性抛荒,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