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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5994974386/2024-152987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5-28

2023年奉化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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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奉政办发[2018]24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区园林管理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秉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3年奉化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用于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行道树养护、古树名木养护以及应对公益宣传等各类应急支出,采购绿化景观点的草花和盆景,中山公园及岳林广场物业管理及老旧设备更新购置。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190.16万元,年中预算调整为1119.82万元,执行数为1095.06万元,完成预算的97.79%。资金使用管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城区绿化管理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依据考核结果拨付绿地养护经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付款,付款凭证材料完善。

三、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保障城区绿化成果,筑牢城市绿化底色。项目依据充分,预定目标设置合理。2023年获得“园林养护优胜单位”荣誉。

(一)公共绿地管理。一是以常规养护为基础,进一步升级做好精细化养护。根据宁波市地方标准《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各养护企业按照月度养护计划,落实乔木整形修枝、绿篱造型、草坪修剪、绿化废弃物清理、除杂草、追肥等常规养护措施。2023年1月1日起,开启新一轮为期三年的绿化养护项目,首次将奉化城区1.2万余棵行道树纳入一个标段,由一家公司负责日常养护,在集中修剪、病虫害防治、树穴复绿等方面探索精细化养护行道树模式,精准提升行道树的精气神。制定一路一方案,紧扣“因需修剪、因境修剪”的修剪原则,在城区30多条道路开展行道树精修细剪行动,根据老旧小区周边市民反映的行道树通风采光问题,加强修剪措施,并持续开展行道树遮挡路灯交通指示牌修剪行动,缓解树木与公用设施之间的矛盾,为市民的出行安全提供保障。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启用智慧考核系统。督促养护公司运用“智慧园林”平台记录日常养护工作,反馈绿化整改情况,增补了《奉化区对外承包养护绿地考核扣款实施办法》,细化了对于养护缺陷的问题明确扣款标准,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严抓养护细节,狠抓考核推动,现场拍照登记,建立扣款台账,使考核扣款制度能落实到位,考核也更加严谨。通过以罚促管的方式,确保日常养护考核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取得实效,增强中标企业对绿化管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进一步提升公共绿地养护质量。

(二)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常态化做好树木修剪、枯枝清理、树木支撑加固、亭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关注汛期时容易造成危险的地方及时清理、修剪倒伏断枝,防范化解树木倒伏断枝砸伤行人风险。重大活动期间多措并举做好园林绿化保障工作,落实重点点位负责人常态化巡查,确保绿化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 树木保护。一是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落实资金,专项保障古树名木养护;健全档案,挂牌管理,对登记在册的79株古树名木建立“一树一档”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巡查,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强化监管,及时养护,对古树进行了部分加固、适量修剪、施肥输液等一系列复壮措施,确保古树名木长势和生长环境良好,并配合宁波、省里进行浙里园林的古树名木资料填报。二是强化树木保护责任意识。与前方路(新丰路-金钟路) 、金海路(机场南路-金钟路)、长汀路(机场南路-桥东岸路)等项目的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做好树木迁移会商,尽可能减少乔木迁移量,提高迁移乔木就近利用率,同时对树木迁入地选址、树木迁移措施、树木后续养护等方面进行跟踪,确保树木安全搬家,最大程度保护绿化资源。

(四)草花种植、更换。通过花色的合理搭配,提升城市视觉景观,确保城区花开不断。严格要求草花的品种、规格和品相,栽种完成后加强浇灌,提高草花成活率,并加强动态维护,个别草花枯萎或被盗后及时补种。

(五)中山公园、岳林广场管理工作。这两处城市绿地承受人为活动的数量、频率较高,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中山公园是山体公园,护林防火是重中之重,定期维护灭火器械,备足扑火物资,组织安保人员参加森林防火消防演练,在清明节祭扫高峰和夏季高温期间,加大山体巡查力度,筑牢森林防火墙。中山公园内大多为松树,一旦感染松材线虫病将引起森林毁灭性病害。我处趁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采取树干注药方式开展松材线虫病虫害防治工作。给中山公园2000多株松树树干注药,以达到保护松树的目的。岳林广场方面,重点维护好广场内部公共秩序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给市民们创造良好的体验。

(六)设备购置更新。原有5辆巡逻电瓶车,其中2辆购置于2008年,3辆购置于2012年,使用年限均已大于报废年限8年,有安全隐患。2023年更新2辆,目前正常投入使用,使得考核巡逻工作更加便利、提高工作效率。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后续措施

发现的问题:园林绿化设施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虽然近些年市民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但任经常出现破坏树木、偷盗草花等破坏园林绿化设施的事件。

下一步措施:我处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文明宣传,倡导爱绿护绿,提高社会认知度,以确保园林绿化设施能更好地服务更多市民。

奉园管【2021】4号城区绿化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pdf

宁波市奉化区园林管理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