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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5994974386/2024-152994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5-28

2023年奉化区城区其他垃圾收运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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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奉化城区其他垃圾公交化收运处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秉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3年奉化城区其他垃圾公交化收运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奉化区其他垃圾公交化收运运行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工作任务情况,预算年度其他垃圾专项资金,在每年年底前向主管部门和区财政申报; 区环卫处根据每月其他生活垃圾进行资金的上报,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审核合格后,由区财政局全额拨付。

其他垃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辖区其他垃圾公交化收运工作,奉化城区其他垃圾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垃圾分类中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费用。锦屏街道的其他垃圾由宁波天歌物业有限公司收运,收运费为83.67元/吨。岳林街道的其他垃圾由浙江捷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运,收运费为80.06元/吨。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其他生活垃圾专项资金年初预算资金487万元, 2023年实际使用为365.71万元,财政收回121.29万元;区间市补资金使用161.4657万元。

三、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确定各小区收运时间、路线和班次,公交化收运模式可实行“四定”,即“定时间”、“定点位”、“定车辆”、“定人员”,形成固定的公交化收运模式。

二是每站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桶不满溢、不过夜,解决垃圾滞留问题,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市容市貌。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小部分商户不愿与环卫处签订生活垃圾合同。

建议:继续推进其他垃圾公交化的收运工作,对主城区内的商户进行排查,发现未签订生活垃圾合同的商户,及时上门做好工作,签订合同并纳入公交化收运。

宁波市奉化区其他垃圾公交化收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宁波市奉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