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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71U/2024-153078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5-30

2023年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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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18]24号)、《宁波市奉化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21]7号)和《宁波市奉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奉卫[2022]13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对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优生“两免”项目、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项目等内容。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三、资金管理办法及使用情况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奉卫[2022]13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二级单位预算的通知》(奉卫[2023]15号)、《奉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奉卫[2019]70号)要求,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进度、结算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5511.31万元,其中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4673.6万元,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37.71万元。

四、项目执行情况

2023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建好用活健康档案。根据省四版规范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系统,加强社区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通过“浙里办”APP、“健康宁波”等平台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开展了重复档案清零工作。全区11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下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建成了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健康档案动态化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2023年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78.81%,档案开放率为99.61%,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档案开放100%,重复档案为0。

(二)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区健康教育所和各医共体分院充分利用服务网络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刊出版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和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服务形式,为居民提供确实需要的、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服务,让居民知晓更多的健康知识,改变不良卫生行为,提高健康水平。2023年,各单位年均印刷资料20种、通过云平台播放音像资料达125种,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6次、组织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3次、健康知识讲座63次。

(三)积极落实预防接种依法依规实施,相关接种率达到规范要求。加大投入,全面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为解决疫苗接种管理过程中扫码核对问题,推进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全程可追溯、透明化,推广疫苗预约接种、自助查询等服务,通过现状评估、经费申请、技术对接、现场勘测准备、督导及反复沟通协调,全区11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扫码接种率达100%,后置打印率达100%,电子签核覆盖率100%。全面落实预防接种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一次预防接种质量工作督导,督导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开展常规季度督导和专项排查整治。季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勾。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强化疫苗管理与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障预防接种安全,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各预防接种单位开展了疫苗与预防接种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并通过区级组织质控小组成员督查组、与周边县区交叉检查对全区各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及预防接种工作开展全面排查督导,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全区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脊灰,疫苗和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按要求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积极落实岗位及法律规范培训。

(四)全面落实儿童、孕产妇保健。全区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做到保健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掌握儿童人数,设立系管儿童花名册,对辖区内儿童按系统管理进行保健,开展辖区高危新生儿访视、儿童眼保健等服务。实施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的筛查,对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列入专案管理。根据孕期保健管理要求,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为提高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全区推广孕期体重管理,加强孕期营养指导和自然分娩的宣教,严格执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及孕中期高危筛查管理,对妊娠合并心脏病及其他高高危进行专人专案管理。对孕期合并症、并发症进行及时干预。全区0-3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6.73%、新生儿访视率为99.41%、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7.2%、早孕建册率97.6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16%,产后访视率98.3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五)扎实开展老年人保健管理。结合年度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发现的重点慢性病人及时纳入社区慢病管理,进行定期随访。2023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3.54%。

(六)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开展随访服务。2023年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分别为44527人和13359人,均完成2023年省项目办任务数,年度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9.30%和68.34%、控制率分别为75.21%和70.12%。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要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应用。

(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管理。自启动精神卫生工作以来,通过建档立卡、处方面诊、加强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使我区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管理。对列入社区管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了社会化、综合化、开放式的防治康复措施,开展了社区免费服药和住院定额补助等一系列优惠措施。精防药品统一纳入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及发放,促进精神药品的规范化管理。积极组织专家定期开展面诊,询问了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现状和前一段期间药物治疗效果,同时还注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的宣教,召开患者亲友联谊会等,得到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亲友的好评。2023年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100%、稳定率100%。

(八)做好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通过及时转诊、规范结核病诊疗、建设维护运行结核病“一站式”结报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使我区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所有纳入社区督导随访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实施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特别是“一站式”结报系统将各部分的补助政策进行全面的整合,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实现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结核病专项经费三方报销补助一站式结算。通过“一站式”结报系统的应用,进一步降低肺结核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对低保、低保边缘户和特困肺结核患者实施兜底补助,保障了肺结核患者的利益,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加强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效率,使患者利益得到最大化。2023年全区转诊率100%,患者管理率99.54%,规范服药率97.24%。

(九)稳步推进社区中医药健康管理。结合老年人体检和儿童保健门诊在全区推进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服务工作,利用中医药手段为老年人群和儿童进行保健服务。2023年全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8.11%,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8.96%。

(十)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进一步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体系,开展可疑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主动监测,做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率、规范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均达到要求。每季度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及处置规范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网络安全及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培训,提高报告敏感性、规范性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本次新冠疫情期间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一)积极落实卫生监督协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公共场所卫生单位均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开展辖区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以及非法开展计划生育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非法行医、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到100%。

(十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严重出生缺陷的发生率。2023年全区共完成产前筛查2855人,筛查率96.81%,其中户籍人口产筛人数1719人,产筛率98.34%,高风险人数118人,确诊1例NTD畸形,2例21三体,2例18三体;非户籍人口产筛1136人,产筛率94.59%,高风险人数63人,确诊3例21三体,均给予了及时干预。全区共免费产前筛查2881例,产前诊断28例。

(十三)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提升育龄群众升值健康水平。推广人流后关爱服务,做好产后避孕指导,促进避孕措施有效落实,人流后避孕服务即时落实率达60%以上。开展避孕药具线上管理和药具发放新模式,全区各社区、村均建立了线上申领点。目前,我区共有人工发放网点469个和自助发放机67台,覆盖全部公立医院、三家民营医院和每个村社区、村卫生室以及二所高校。区域内药具发放覆盖率达45.77%。网上发放率达98%。

(十四)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23年健康浙江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考核为1002对,考核率为85%。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考核率为85%。2023年度接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1886人次,完成率94.11%,共检查出高风险对象358人次,进行早孕随访1159人次,妊娠结局随访535人次,早孕人数727人。2023年1月—12月应婚检人数1315对,实际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男性1264人次,女性1240人次,婚检率95.2%,婚检疾病发生人数799例,患病率30.38%,并根据病情分类做出相应的婚孕指导和治疗意见。

(十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2023年全区共有1216人服用了叶酸,叶酸的服用率为97.44%,其中叶酸服用依从人数为1169人,依从率为96.13%,对143名叶酸服用人数进行了知识知晓率调查,知晓率为100%。

(十六)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筛查率100%,新生儿听力筛查1732人,筛查率99.5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733人,筛查率99.6%。

五、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困难和建议

(一)由于城乡差距缩小,人员流动性大,奉化区内户籍人口在区外做孕期管理,管辖机构未能将产前筛查实行即时减免,家属又不愿到本院进行现场结报,导致一部分孕妇未享受产前筛查免费。

建议把筛查扩大统筹范围,以省统筹或市统筹的方式,开通线上减免结报方式,便于目标人群能便捷的享受政府给予的免费服务政策。

(二)加强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专业系统如妇保、儿保、精防、计免等系统尚不能实现实时交换共享,仅实现了下发数据调阅,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部分由民营医院提供,民营医院信息化建设参差不齐,老年人体检等重要数据无法同步回传。

建议完善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建设,统建云his平台,逐步实现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各类医疗健康管理信息共享融合,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基层处同质同标城乡居民体检模块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助力器和增效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