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4-153142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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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2023年区政府与浙师大合作办学项目绩效自评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设立依据和概况
1.立项依据: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协议》。
2.项目概况:
发挥浙江师范大学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学科、专业、人才优势,与奉化区基础教育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双方约定在奉化区锦屏中学和奉化区锦溪小学的基础上合作共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奉化实验学校。力争用五至十年时间把浙师大附校办成“办学条件一流、办学思想先进、教师队伍精良、管理科学规范、教育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被区域内老百姓普遍认可,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优质公办学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申报区财政预算资金450万元,通过财政局实际批复2023年度区政府与浙师大合作办学项目经费45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重构浙师大附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学年度实施方案,优化浙师大附校校园文化。
2.制定浙师大附校建设方案并精准实施,扎实推进课程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每学年度获评区义务段“教学质量提升奖”。逐年提升初中部各学科平均分,在全区名次稳居前三,逐年提升省一级重点中学上线率;指导小学部打造3门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逐年扩大学校影响力。
3.2023年建立各学科“特级教师工作室”,协助浙师大附校加强教师培养,在区级学科骨干(班主任)、名师及以上评比中,初中部和小学部至少3人获评;在教研组建设上面,初中部和小学部至少1个学科组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研组。
4.合作期间,初中部和小学部各开展1项省立项(规划)课题研究。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预算主管部门为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普教科为预算执行单位。
1.预算主管单位——区教育局:编制项目预算、按程序完成预算申报、负责项目的经费的申请、检查验收项目成果资料,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
2.项目预算执行部门——区教育局普教科:负责项目具体合作办学工作,按照招标程序的相关规定确定服务,对各服务进行质量考核,并负责申请项目资金。
(二)项目管理:
1.制度建设
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办学等方面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不断的进行完善。目前项目所执行的主要制度和文件包括:①《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协议》②《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实施细则》
2.资金管理
为规范使用资金,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和拨付,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专账核算”,待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合并入公司的统一会计账务之中。项目经费支出必须由工程项目主体单位申请,根据项目进度由经办人、技术人员、监督人、项目负责人、单位领导等逐级审核签字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支付,各个环节缺一不可。因此,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项目实际到位区级财政资金4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已支付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办学项目450万元。
2.资金使用
截止项目评价时实际支出450万元,用于浙江师范大学在浙师大附校的品牌输出、专家指导、学校教科研、研究基地建设等办学工作。
三、项目完成情况
【浙师大附中合作项目】
1. 打磨顶层设计·,加快校园文化建设。2023年10月,浙师大专家组由蔡志良教授带领,田中初、李伟等教授随同,到我校进行实地走访查看,了解学校校园的整体框架,了解我校的发展历程、文化渊源等,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推动奠定基础。形成初步设想之后,专家组与我校校长室和行政班子成员多次通过线上视频会议进行探讨,达成共识。2024年3月,田中初教授再次到校,进一步进行实地勘察和指导,修改校园文化建设的方案等。
2.精准学科指引,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为着力打造高效课堂,学习和借鉴各校高效课堂的成功经验,丰富教研活动的形式,加强教学互助,实现教学相长、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从2023学年开学以来,浙师大教育集团多次委派学科专家团队到校进行专业指导。先后有邱娟、李红、诸才章、臧文彧、陈菊飞、姚志敏等专家教师来校对我校的各教研组开展教学研讨,指导教研组建设,提升我校各教研组的综合能力。为着力提高中考复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学科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2024年4月,浙师大教育集团专家孔晓玲、刘桂蓉、臧文彧、郑乐安老师到校,对初三语文、科学、英语、社会学科进行中考复习指导,同时,我校安排初三数学备课组教师到浙师大附中慈溪实验学校进行中考数学复习研讨的观摩和学习。
3.充实文化体系,推进德育课程建设。浙师大专家团队在初步确立我校的文化建设体系基础上,李伟教授针对我校的德育课程建设提出了不少设想,在2024年3、4月间,李伟教授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和来校面谈等形式,就我校的德育课程建设与我校班子成员进行深入探讨,为课程建设指明了方向。为了提升我校班主任团队的综合能力,今年,在孙有新专家指导下,我校成立了“锦慧”班主任工作室,为我校的青年班主任提供了多方位的学习机会。
4. 学术专业指导,提升教师科研能力。2023学年以来,谢卿、吴伟强、孙有新、陈碧芬等专家给我校教师进行课题及论文撰写指导,对教师们撰写的课题及论文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修改建议,大大提升了学科论文的品质。在艺术类课程方面,浙师大委派田原等专家到校指导学校合唱队的训练,提高了训练实效,同时也给我校的音乐教师带来了学习观摩和提升自己的机会。
【浙师大附小合作项目】
1. 组建导师团队,专业引领更立体。校长室与浙师大多次沟通交流,在本区教育局大力支持下,成功组建“立体式导师团队”。其中包括学科正高级专家8人,班主任市名师1人,小学教育博士1人。一年来学科导师深入一线课堂,诊断教学现状,破解疑难杂症,参与现场指导专家40多人次,累计观课62节。
2.引入分层培训,“雁阵”成员全面发展。3位教师(区级骨干教师以上)参与浙师大附属名师班培训活动;2位教师参与科研班培训;1位教师参与骨干教师班培训; 2023年开启“三校联盟”青年教师赛课活动,推行“一课三阶”比赛规则,32位年轻教师参与比赛;启动专项工程,“雏雁”成员稳步成长。由浙师大牵头分月制定“基本功夯实行动”,每月检验成果,每周作业打卡,邀请省级名师专项指导,加速年轻教师夯实基本功。
3.深耕评价研究,研修品牌影响巨大。2023年3月组建数学组跨越发展指导小组,特聘正高级教师郎建胜、博士岳增成为顾问专家,围绕小学“一、二年级表现性评价”专题,开展每两周一次研讨活动,形成有头脑风暴、成果分享等活动11次,1位教师在省评价会议中作工作交流。
4. 升级管理水平,全息激活发展动力。2023年起,逐年出台“校本研修实施管理办法”“区级名优骨干教师培养方案”“校本研修教师个体积分管理制度”“雁阵团队成员年度 考核制度”“新教师揭榜挂帅行动方案”等等。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为目标,助力教师从“被动卷入”向“主动沉浸”转变。推行“5步管理流程”,从“提出愿景”-“明确标准”—“及时检查”—“领导反馈”—“总结评价”,既让教师们明白活动的价值,更要清楚对标的标准。
(二)项目完成质量
【浙师大附中合作项目】
1.教研有实效。。2024年1月,两所学校的语文、数学教研组也进行了同课异构教学研讨活动,浙师大专家姚志敏、陈菊飞到校进行了专业指导,令大家学有所获。2024年4月,孔晓玲、刘桂蓉、臧文彧、郑乐安等专家到校给我校的科学、英语、语文、社会四门学科的教师进行了中考方向及复习策略的讲座。
2.科研有成果。2023学年以来,在浙师大专家的指导下,我校有8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有34篇论文及案例在区市评比中获奖,其中有9篇论文获得一等奖,1个案例获得区一等奖,6篇获得二等奖。本学年有3个课题在区里立项,有1项课题获得区二等奖。
3.教师有发展。2023学年,我校的青年教师在浙师大专家指导下,有2位教师在去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1位教师被评为奉化区骨干班主任,1位教师获评奉化区名师称号。
4.学校有新貌。在浙师大的田中初、李伟等专家领衔和指导下,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基本敲定,相关的方案在专家指导下,通过多次打磨修改,已经初具雏形,只待后期的具体实施,在不久之后,我校的校园环境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浙师大附小合作项目】
1.团队区域内影响跃升。2023年承办各级各类展示活动16场,其中省级“百人千场”送教活动1场;市级展示活动3场,覆盖7门学科,吸引1000多名教师参与活动,承办活动层级与频次位列城区前茅;接待各级同行到校交流学习8批次,其中有来自于沈阳校长培训班、新疆库车二八台行政团队、湖北黄梅县教育局团队等等,校本研修经验分享受到一致好评。2023年,数学教研组获评宁波市先进教研组。
2.科研成果质量大幅提升。论文发表与获奖数量达到53篇,其中国家级7篇,省级12篇,宁波市级6篇,与上学年相比增幅高达40%;执教区级以上公开课与讲座57节次,比上一年增长54%,参与展示人数23人,占全校教师人数四分之一;2023年,获区级精品课程一等奖,区级规划课题一等奖。
3.教师专业水平跨越发展。2023年新评宁波市名教师1名,奉化区名优骨干教师3名;2位教师的课例入选教育部精品基础课例;新评区级教坛新秀5人;1位教师获区教师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4.学生学业水平质量提升。区域毕业班学生学业质量逐年稳步提升。2023年六年级毕业考位列全区第四,数学学科排名进入城区连续两年冲入前三。
(三)项目完成进度
本项目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协议》要求进度如期全面完成任务。
1.中小学部都已经出台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设想方案,已完成重构浙师大附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学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整体目标的80%左右。
2.中学部已初步建构学校德育课程体系,完成目标的30%左右。2022学年,中考重点生名额达72人,远超60人的预期目标,超20%,获得质量提升奖。小学部已打造1门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逐年扩大学校影响力,完成率33%。
3.中小学部都建立各学科“特级教师工作室”,在区级学科骨干(班主任)、名师及以上评比中,6人次获评,完成率超100%;在教研组建设上面,小学部1个学科组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研组。完成率超100%。
4.合作期间,初中部和小学部各开展1项省立项(规划)课题研究。完成率0%。
四、项目效益和自评结果
通过本项目实施,学校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两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生品行大有进步,教育科研硕果累累。在政府、学校、社会满意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区域内教育现代化水平。
区教育局对区政府与浙师大合作办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自我评价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1. 浙师大教育集团的科研团队与学校的特色项目常态化指导还不够,需要加强特色提炼与品牌打造;
2.浙师大教育集团基于附属学校知名度提升,还可以加强省一级平台媒体的宣传报道。
六、相关建议
1.加快合作办学在现代学校管理、教师素质提升、名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文化构建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
2.合作办学加快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快速提升,实现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优质均衡。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2.项目资金预算分配支出表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3年4月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标准值 | 分值 | 自评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业务指标 (60分) | 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得3分;不符合,得0分。 项目申报、设立、批复、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得2分;不符合,得0分。 | 5 | 5 |
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得1分;发现一处未细化分解的,得0分。 目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或计划相对应,得2分;发现一处不对应的,得0分。 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得1分;发现一处不匹配的,得0分。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的,得0分。 | 5 | 5 | ||
目标的合理性 | 目标符合法律法规、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委区政府重大任务分解等,得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的,得0分。 目标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得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的,得0分。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的,得0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得1分;不针对的,得0分。 | 5 | 5 | ||
目标完成程度 | 目标完成率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分值;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得0分。 | 5 | 5 | |
目标完成质量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分值,目标完成质量低于80%的,得0分。 | 5 | 5 | ||
完成的及时性 |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得5分,每发现一处未按时完成目标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得1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分; 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得2分、执行基本到位得1分、执行不到位得0分; 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2分、资料齐全未及时归档得1分、资料不齐全得0分。 | 6 | 6 | |
支撑条件保障 |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健全、分工明确、人员齐全、设备齐全、场地保障到位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质量管理水平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达到国家、部委或行业等技术和质量管理标准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绩效报告自评质量 | 自评反馈问题与绩效评价反馈问题一致得3分,每发现少反馈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项目实施效益 | 数量指标 | 建立各学科“特级教师工作室”,协助浙师大附校加强教师培养,设立3个得3分,少一个扣1分。 | 3 | 3 | |
质量指标 | 制定浙师大附校建设方案并精准实施,扎实推进课程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每学年度获评区义务段“教学质量提升奖”。制定方案得2分,获评义务段“教学质量提升奖”每次得3分。 | 6 | 4 | ||
社会效益 | 初中部和小学部各开展1—2项省立项(规划)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省级获奖或核心刊物发表)。立项得1分,结题得3分。 | 3 | 0 | ||
可持续性影响 | 重构浙师大附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学年度实施方案,优化浙师大附校校园文化。完成得3分,未完成扣3分。 | 3 | 3 | ||
财务指标(40分) | 实际支出情况(必填)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金额/实际拨付资金×100%×分值。 | 5 | 5 |
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必填) | 资金支出真实的得3分,资金支出不真实的得0分。 | 3 | 3 | ||
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必填) | 资金支出合理的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必填) | 资金支出安全的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金支出与工作进度匹配性(必填) | 资金支出与工作进度匹配性的得3分,不匹配得0分。 | 3 | 3 |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依据,无超标准、超预算开支情况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无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发生,发现一处则该项得0分。 | 3 | 3 | ||
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制度健全得4分;制度基本健全得2分;制度不健全得0分。 | 4 | 4 | |
管理的有效性 | 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有效执行得8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8 | 8 | ||
会计信息质量 |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得8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1分,扣完为止。 | 8 | 8 | ||
总分 | 100 | 95 |
附件2:
项目资金预算分配支出表
预算单位名称 | 2023年浙师大合作办学专项经费 | ||
县(区)级(2023) | |||
预算 | 支出数 | 剩余数 | |
037001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本级 | 4500000 | 4500000 | 0 |
总计 | 4500000 | 450000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