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665566439R/2024-152041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5-09

宁波市奉化区2020-2022年度人才购房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字体:【大】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创新强区”战略,以提高居住质量,助力人才安居为目的,奉化区于2019年印发《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设立人才安居购房补贴专项资金,加快集聚高端人才、实用人才、青年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

2.项目立项依据

①《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9﹞17号);

②《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党办〔2019〕114号);

③《中共宁波市奉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奉人才发〔2021〕5号);

④《奉化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

⑤《关于印发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奉组〔2021〕67号)。

3.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于2019年3月10日之后,在奉化区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宅时,按照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其中根据购买住房的时间(现房按不动产权首次备案时间为准,期房按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分别适用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奉党办﹝2019﹞114号)(以下简称“2019年老政策”)和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人才落户奖励(奉人才发〔2021〕5号、奉组〔2021〕67号)(以下简称“2021年新政策”)。具体补助标准详见表1。

表1 人才购房补贴奖补标准

人才类别

2019年老政策

2021年新政策

人才购房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

人才落户奖励

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人才

-

8万元

2万元

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人才

购房款15%

上限10万元

16万元

12万元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

购房款35%

上限25万元

20万元

15万元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

购房款55%

上限50万元

40万元

20万元

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

-

100万元

80万元

20万元

备注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限补一套,按较高一档享受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奉化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环境,推进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创新能力、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从而为奉化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项目实施情况

1.制度制定

2019年8月19日,奉化区委办公室和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补贴标准、审核、发放等操作程序以及工作要求。2021年9月18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出台《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扩大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同时对“唯一住房”“劳动(聘用)合同”等条件作重新规定。2022-2023年,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印发了《关于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人才落户奖励有关事宜的政策说明(一)》《关于印发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和人才落户奖励补充办法的通知》,对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补充说明。

2.组织机构及实施过程

组织机构: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区人社局,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专项资金兑付,并会同区房管中心、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汇总台账资料等。

实施过程:首先,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在“一键通”平台上提供经所在单位核实、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对应材料;其次,区人社局牵头区房管中心、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人才购房补贴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至人才事项办理窗口,与人社局签订5-8年不等服务期限,同时,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注“奉化区人才住房,五年不得转让”字样;最后,区人社局根据申请结果兑付人才购房补贴。

3.实际产出

2020-2022年,区人社局累计兑付882人,其中2020年226人、2021年173人、2022年483人。

(四)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20-2022年,区人社局共向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申请19,224.02万元,实际到位19,224.0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6,799.71 万元,资金使用率87.39%。

3.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由区人社局(受理主管部门)根据人才政策兑付情况,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委人才办提交上一季度资金兑付汇总情况以及提出下一季度人才专项资金预拨建议数;经主任会议审议后,由区委人才办预拨至区人社局;最后由区人社局根据申报审核结果兑付。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根据《宁波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组对

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等次表,从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四个维度进行客观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5.13分,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

1.决策管理情况

本项目受理主管部门未编制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明确性扣2分。

2.过程管理情况

过程管理指标共设5个三级指标,满分25分,实际得分21.74分。具体而言,预算执行率87.39%,按比例扣0.76分;对服务期限未达标且未进行房产交易的情况,未作进一步详细规定,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部分申请人续签合同未按文件规定审核,老政策个别要求实际执行时宽于文件要求,制度执行有效性扣1.5分。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共设3个三级指标,满分25分,实际得分19.96分,各项指标得分见表9。平均完成率79.58%,按比例扣2.04分;部分聘用企业失实,质量达标率扣3分。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共设4个三级指标,满分35分,实际得分27.43分。具体而言,2021年申请购房补贴的人才较2020年下降23.45%;新引进外地人口占比43.54%,小于本地人口占比;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数量占比持续降低;核心技术岗从业比例较低,紧缺型人才较少,且证书与实际从事职业紧密度不高;部分人已离开奉化2年以上,综上社会效益合计扣5.5分。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4%,经济效益酌情扣0.5分;满意度84.29%,按比例扣1.57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迭代升级人才专项政策,夯实人才引育用留链条

全区积极推动“1+4+X”人才政策体系建设,以“人才强区、创新强区”为引领,力促人才政策3.0版落地。积极落实升级后的住房保障政策,打造覆盖范围更广、准入门槛更低、优惠力度更大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夯实人才引育用留链条,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窗口服务“一站式”,实现政策“零次跑”

区人社局通过改革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总窗服务模式,实现“一窗通办”,系统归集人才服务事项与服务资源,为人才提供全方位、多角度、高效率的配套服务,同时依托区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实现人才政策“零次跑”兑现,人才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坚持数字赋能,开创人才服务新模式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率先在全市范围内上线奉化区人才码,并与宁波市人才码组合联动,建成市区两级互联互通的人才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为人才提供涵盖落户、家政等24项服务内容,将“数字+人才”理念渗透到人社各领域、各方面。截至2022年,已有1.6万余位人才领取了人才码,享受数智人才带来的服务。

四、相关建议

(一)人才引进应注重“量质齐升”

对高层次学历人才和其他普通人才进行适当分离,在补助对象上应重点突出中高端人才,如对本科(设定范围原来为985/211,现在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我区购房按照现有的政策进行补助,对于其他毕业生来我区购房按照参照宁波政策执行,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吸引更多高质量人才来我区安居创业。

(二)细化技能人才分类

紧扣我区产业需求,按照职业方向细化技能人才分类,确保引进的人才工作岗位与工作技能相匹配,对于紧缺型人才加大招引力度,杜绝利用政策漏洞获取补助的情况,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