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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6-11 成文日期 2024-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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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暗访暗查反馈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切实消除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隐患,我局牵头制定了《奉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



奉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安委办暗访暗查反馈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将结合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切实消除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隐患,制定奉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坚持保障安全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协调,聚焦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自2024年5月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技术水平,有效解决机动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消防、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危废仓库等方面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压紧压实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

(一)聚焦“场地设施”不合规问题开展整治

1.开展车身维修企业情况专项检查。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和专项执法行动,6月底前完成当前已经开展车身维修业务(钣喷业务)企业的喷烤漆房、调漆间等钣喷作业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情况排摸全覆盖,严厉打击实际从事车身维修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行为。8月底前完成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三类车身维修企业检查全覆盖。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改造或淘汰不合规钣喷作业设施设备。〔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开展消防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10月底前完成车身维修企业检查全覆盖,12月底前完成所有维修企业检查全覆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3.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6月底前完成维修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排摸全覆盖,8月底前完成配有特种设备的一、二类企业检查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所有配有特种设备的三类检查全覆盖,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建立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改造或淘汰不合规特种设备。(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聚焦“生产经营”不合规问题开展整治

4.开展特种作业情况专项检查。6月底前完成维修企业特种作业情况排摸全覆盖,8月底前完成涉及特种作业的一、二类企业检查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涉及特种作业的三类企业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从业人员无资质进行特种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取得特种作业资质、布设必要安全措施。(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

5.开展车辆维修作业风险点专项检查。8月底前完成一、二类事故车辆承修企业、新能源汽车承修企业检查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三类事故车辆承修企业、新能源汽车承修企业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事故车辆虚假维修、以次充好、扩损;危化品运输车辆无资质维修、安全措施不到位;新能源汽车无资质维修、设施设备不合规等违法行为。(区交通局)

(三)聚焦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整治

6.开展企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8月底前完成一二类企业检查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三类企业检查全覆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7.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普及宣教。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普及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火灾逃生等内容,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督促企业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5日前)。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立足整治实效,制定《奉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针对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深挖细挖、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有效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

(三)集中攻坚阶段(6月16日至10月15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紧盯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存量隐患逐项闭环整改到位;及时总结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基本建立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有效建立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高效运转安全生产“4353”工作体系,细化制定专项整治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问题销号“三张清单”,落实“周调度、旬研判、月会商”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和专项检查,充分运用“机动车维修综合服务协同应用”开展各项排摸、检查工作,系统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区交通局分管领导担任专班负责人,成立奉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区公路运输中心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依据专项整治方案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高标准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刚性执法。

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严肃督导问效。

各部门要强化检查督导,力推工作落实落地,对专项整治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机动车维修企业因经营生产出现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有关单位.doc

奉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