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20K/2024-15378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社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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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9 |
关于奉化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征集公告
为保障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区级助联体)平台各项工作有效运转,形成救助资源整合、多跨协调畅通、供需精准匹配、帮扶智慧有感的社会救助新格局,根据区级助联体日常运营工作需要,区民政局决定以项目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区级助联体进行运营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须是在奉化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近两年社会组织年检合格,且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二)申报主体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范,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申报主体等级评估在3A及以上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优先。
二、项目金额
人民币16万元
三、项目周期及地点
项目周期:自立项签约起一周年。
项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西苑路285号(奉化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
四、人员配置及其他要求
(一)人员配置:工作人员一名(须持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质、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平台运营相关工作经验;
(二)工作时间要求:定点定岗工作,具体实施参照局机关相关规定执行;
(三)中心运营所有材料归采购方所有,运营服务完成后移交给采购方。
五、服务内容
(一)区级助联体运营与管理
1.完善和落实在区级助联体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办公及活动场地的使用;
2.积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并根据考察参观需求开展实地解说;
3.协助开展区级助联体相关系统应用、信息更新、服务数据梳理等工作;
4.协助做好各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和运营工作。
(二)困难需求调查与帮扶
1.开展困难家庭需求核查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对在册救助对象家庭开展全覆盖需求调查,并梳理、核实调查结果;
2.做好社会救助资源商洽、链接工作,实现10家以上社会组织、5家以上惠民企业等救助资源链接至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助联体模块,完成100个以上微心愿认领指标;
3.对接社会组织承接救助帮扶项目和提供专业服务,开展救助服务项目的筛选、评审、优化等工作;
4.指导督促服务项目的开展,并做好帮扶项目进度跟踪、项目评估、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三)政策及成果推传
1.救助政策宣传。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活动场次不少于6场;
2.窗口成果展示。做好区级助联体显示屏信息、宣传窗口成果展示、微心愿认领成果展示等信息更新;
3.大众媒体宣传。完成区级助联体宣传小视频(3-5分钟)。及时发布助联体信息,宣传助联体建设成果。向区级及以上媒体(包括纸媒、融媒等)平台进行投稿和约稿,撰写及推送原创信息不少于10篇,提升奉化区助联体的社会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4.撰写调研报告。针对救助对象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需求),梳理总结全年工作成效、特色亮点等内容,开展专项调研,含主管部门交办的调研、专项报告等任务,充分展现区级助联体运营工作成果。
六、申报说明项目评审
(一)申报方式
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并于2024年6月25日16:00前将申报表发送邮箱fhshzzfwzx@163.com,联系人:胡沪甬 联系电话:89288121。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一)一式二份,以及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盖申报单位公章)。
七、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28日14:00-15:00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东大院720会议室
(二)评审方式
项目陈述5分钟,项目应答5分钟,项目评审组专家打分。
(三)项目公示
项目评审结束后,将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分三次拨付,区级助联体于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60%的项目款,项目中期及终期通过工作进度核查后,分别再拨付30%和10%的项目款。拨款前承接主体应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