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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71U/2024-15337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6-06

​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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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卫议函〔2024〕3号

吴斌代表:

您在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在感谢建议的同时,经我局与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建立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指导全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目前全区中小学均配备了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区级层面配备学生心理服务云平台,借助专业软件及信息化技术,为中小学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健康服务。2024年,区委组织部将心理健康测评纳入机关工作人员体检项目,采用SCL-90自评量表进行。区委党校在全区主体班次上安排心理健康课程,同时区委党校设有奉化领导干部心理健康促进中心,长期开通咨询热线和面对面咨询。

(三)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一是加强院地合作,推动精神卫生优质资源下沉。2024年3月21日,和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合作,依托锦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奉化区心理健康诊疗中心、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奉化门诊点。开设有精神心理门诊、焦虑抑郁门诊、老年心理门诊、青少年心理门诊等。2022年,奉化区卫生健康局与宁波市康宁医院开展院地合作,在奉化区疾控中心设立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奉化服务点,康宁医院委派两名资深心理师,并招募三名奉化本土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帮助解决辖区群众在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心理困惑,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二是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筛查与干预。区内组建孕产妇心理健康筛查评估服务队伍,利用浙里办母子健康手册“宁波问卷”模块中的《PHQ-9抑郁筛查量表》、《GAD-7焦虑筛查量表》和《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对孕早期、孕晚期、产后不同时期孕妇进行心理问卷筛查,对筛查异常孕产妇开展结果分析,及时开展心理疏导,根据筛查结果提供合理转诊和随访服务。同时通过孕妇学校、云上妇幼讲堂、发放宣传折页、展览宣传展板、心理健康主题讲座等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孕产妇心理健康的重要意义,提高孕产妇及其家属对孕产期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减少孕产期抑郁、焦虑相关的危险因素,有效降低孕产妇产前、产后焦虑抑郁的发生率,不断提升孕产妇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三是医疗机构心理咨询科设置情况。4家公立区级医院和2家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心理咨询科。

(四)培养及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化队伍。一是开展持证心理咨询师能力提升班。区疾控中心与宁波市心理卫生协会签订培训合同,连续三年(2021-2023)开展持证心理咨询师能力提升行动,举办针对性、实操性强的专题培训。二是开展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案例督导。依托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心理咨询治疗中心奉化服务点,组织全区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参加案例督导。2022-2023年,在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奉化服务点(区疾控中心)开展心理咨询师案例督导12场,由兼职心理咨询师提供案例,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专家进行督导,参加案例督导活动的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合计67人次。

(五)整合区域医疗资源,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分级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诊绿色通道。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为奉化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床位100张,并开设绿色通道。二是“浙里心晴”和“甬e心坊”信息系统的应用。省精卫办和市精卫办分别开发了“浙里心晴”和“甬e心坊”信息平台,我区12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和区阳明心坊分别应用两个信息平台,建立用户心理档案,开展专项测评工作,实现心理健康信息管理和转介服务。

二、下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加强医校协同,护航学生心理健康。区卫生健康局将依托现有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加大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供给。探索建立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学校建立心理咨询转介工作平台,方便学生获得优质心理咨询资源。

(二)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心理诊疗门诊服务供给。在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基础上,探索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区级医疗机构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扩大心理诊疗服务供给。

(三)进一步加强心理服务队伍建设。通过系统培训,全面提升三级层面的心理咨询师能力;组织心理工作者师资培训班,邀请省、市及专家对心理工作者开展系列授课;通过实践总结经验,推广经验,加强人员队伍的实践干预能力。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