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内容:《宁波市奉化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
征求意见对象: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意见汇总
序号 | 征求对象 | 主要意见 | 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区文广旅体局 | 管理办法总则第三条中建议删除“指导 农家乐制定人员转移方案”这一点,我局不 具备该业务职能。 | 已采纳 | |
2 | 区卫生健康局 | 餐饮店是市场监管局的监管对象,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管理由市场监管局负责。 对外营业住宿场所是卫生健康的监管对象,农家乐中对外营业的住宿公共卫生是卫生 健康的监管对象,涉及住宿管理的人员的健康证是公共场所的健康证,属于卫生健康监 管范围。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职责修改为:负责农家乐生活饮用水、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及从业人员健康证件的卫生监督。 | 已采纳 | |
3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我局职责中:负责农家乐主体营业执照办理修改为:负责农家乐主体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和小餐饮店登记备案;2.农家乐中若涉及餐饮服务这项经营范围的,需提交明确产权证明。但农村房子基本为“住宅”性质的宅基地,不符合业态办理该经营范围的属性。为协调农家乐经营主体顺利办理执照相关手续,希望由牵头部门进行产权证明协调;3.农家乐办理位置基本都不含专用烟道,该处餐饮办理可能会存在因邻里纠纷原因导致的投诉,投诉内容基本为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希望涉餐饮的主体由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进行前期把关;4.希望综合执法局职能模块增加相应的油烟扰民投诉处理模块。 | 已采纳 | |
4 | 区综合执法局 | 由于我局机构改革,负责农家乐排水监督管理的部门排水处,已划到水利局,因此建议取消我局的相关职责。 | 已采纳 | |
5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关于“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农家乐依法做好环境保护,对其污染排放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农家乐属于餐饮行业,餐饮废水、餐饮油烟的管理职 责在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的管理职责在环卫处,生活废水的管理职责在排水处,以上均不属于我分局管理权限内,涉及到部分噪声问题可由我分局与综合执法局共同管理,将“指导农家乐依法做好环境保护,对其污染排放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笼统地划分为我分局职责不是特别地恰当。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