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公 告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发〔2023〕5号)的方案审查工作要求,现委托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机构,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地矿科电话:88520089   葛老师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