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71U/2024-155094 | 组配分类 | 医疗救助 | 主题分类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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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4 |
2024年第一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纪要
根据原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奉政办发〔2016〕37 号)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救助对象不再适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范围的临床指标(2020 试行版)的通知》(甬卫发〔2020〕90号)精神,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和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对2024年第一轮疾病应急救助情况进行了会商。主要是对各医疗机构申请的疾病应急救助病例进行审议审核并确认救助金额。
本次收到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区溪口医院医共体申报救助病例共23人次,收到区急救站无名氏急救98人次。
经讨论、审议和审核,最后确认救助金额分别为:区人民医院医共体20人次,46044.88元;区溪口医院医共体3人次,2241元;区急救站98人次,20440元。2024年第一轮疾病应急救助合计:共救助121人次,计68725.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