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194/2024-15577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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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6 |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陈**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侦办的陈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36100002023115236),冻结涉案账户1105************1178(户名:北京飞*货物运输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冻结金额61818.25元。现被害人陈某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金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陈某某办理资金返还61544.86元。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莼湖派出所办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74-88731110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红星桥路9号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