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01489204/2024-155334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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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岳林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08-02 |
随意倾倒垃圾领“罚单” “执法蓝”深入开展垃圾“偷倒”专项治理
垃圾虽小,却牵动着民生,连接着文明,更体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近日,有两名当事人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被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岳林中队予以行政处罚。
日前,市民反映中山东路某酒店门口堆放大量垃圾,既影响市容又存在安全隐患。接到投诉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岳林中队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经检查,垃圾内发现酒店包装盒、宝峰路某纸品厂快递、某针织厂快递等杂物。为尽快找到偷倒者,执法队员通过走访周边店铺、调取路段监控,确认了偷倒垃圾的当事人。
面对现场照片,当事人对其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队员当即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该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岳林中队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两名当事人各处人民币200元整的罚款。
无独有偶,岳林中队近期陆续接到岳林街道东郊某处堆放大量垃圾的举报,经现场勘察,除生活垃圾外,还有蛇皮袋、塑料袋等工业废弃物。岳林中队立即联系环卫处将生活垃圾清理干净,另联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处置工业废弃物,并将案件进行移交。
为有效遏制偷倒垃圾行为,岳林中队联系环保局、街道工办、环卫处等部门召开了岳林街道乱倒工业垃圾处置协调会,对各类垃圾处置明确管理责任。同时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各企业加强制度建设,不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垃圾,维护好市容环境卫生。
下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持“应立尽立”“应溯尽溯”原则,依法依规执法办案、追根溯源以罚促改,以严格有力的执法手段维护市容环境,守护和谐有序的城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