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606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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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和美乡村部分创建项目(蓝色海湾风景线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奉化区第二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项目任务的通知》(奉农办〔2022〕21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奉化区和美乡村建设任务的通知》(奉委农办〔2023〕18号)、《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3〕43号)、《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等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甬委农办发〔2024〕2号)、《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2〕11号)、《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和美乡村创建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决定预拨蓝色海湾风景线、省级未来乡村(金峨村、缪家村、长岭村)项目补助资金,共计560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宁波补助资金56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99号)文件,从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列支10万元,列报“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科目;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1278号)文件,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列支550万元,列报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科目。
请各有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指导和后续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实效。
蓝色海湾风景线等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计划补助资金 | 已预拨 | 本次拨付 | ||
宁波 | 奉化 | 宁波 | 奉化 | ||||
1 | 蓝色海湾风景线(2022-2023年) | 莼湖街道 | 1600 | 120.3 | 140 | 100 | 0 |
裘村镇 | 100 | 60 | 160 | 0 | |||
松岙镇 | 100 | 60 | 0 | 0 | |||
2 | 省级未来乡村(第二批) | 西坞街道 金峨村 | 400 | 200 | 100 | 100 | 0 |
3 | 省级未来乡村(第三批) | 莼湖街道 缪家村 | 400 | 100 | 100 | 100 | 0 |
锦屏街道 长岭村 | 400 | 50 | 150 | 100 | 0 | ||
合计 | - | - | - | 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