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6070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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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和美乡村创建项目(艺术赋能村)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奉化区和美乡村建设任务的通知》(奉委农办〔2023〕18号)、《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3〕43号)、《关于修订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4〕89号)、《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等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甬委农办发〔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和美乡村创建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决定拨付2023年度艺术赋能村(西圃村、孔峙村、蒋家池头村、鸣雁村、坝桥村、湖边桥村)项目奖励资金,共计600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宁波奖励资金60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4〕86号)文件,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列支499万元,列报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科目;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1278号)文件,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列支101万元,列报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科目。
请各相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指导和后续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实效。
艺术赋能村(2023年)奖励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计划奖励 资金 | 本次拨付 | |
宁波 | 奉化 | ||||
1 | 艺术赋能村(2023年) | 锦屏街道西圃村 | 100 | 100 | 0 |
西坞街道孔峙村 | 100 | 100 | 0 | ||
西坞街道蒋家池头村 | 100 | 100 | 0 | ||
尚田街道鸣雁村 | 100 | 100 | 0 | ||
江口街道坝桥村 | 100 | 100 | 0 | ||
大堰镇湖边桥村 | 100 | 100 | 0 | ||
合计 | - | -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