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宁波市奉化区2024年度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械强农及畜牧生产发展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4〕103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24〕18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功能培育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2024〕71号)文件精神,确定宁波奉化绿杭水稻专业合作社、宁波奉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创建的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功能培育项目已完成创建并通过Ⅰ类验收,宁波奉化清芳茶叶专业合作社创建的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功能培育项目已完成创建并通过Ⅲ类验收。
依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4〕170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功能培育项目达到Ⅰ类创建标准的,奖励资金为20万元/个,达到Ⅲ类创建标准的,奖励资金为5万元/个,共计45万元。但市级资金只下达总金额的85%,且有4.5万元调制至浙江省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创建项目使用,故本次拟发放市级奖励资金共计33.7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 9月12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向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反映情况。联系人:蒋奇洁;联系电话:0574-88928335; 联系地址:奉化区岳林街道龙潭路51号。
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奖励资金明细表
序号 | 创建单位 | 项目名称 | 创建类别 | 奖励标准(万元/个) | 本次拨付奖励金额(万元) | 情况说明 |
1 | 宁波奉化绿杭水稻专业合作社 | 功能培育 | Ⅰ类 | 20 | 15 | 因市级拨付资金不足,本次奖励资金合计33.75万元,奖励资金同比例核减下达。 |
2 | 宁波奉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Ⅰ类 | 20 | 15 | ||
3 | 宁波奉化清芳茶叶专业合作社 | Ⅲ类 | 5 | 3.75 | ||
合计 | 3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