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拨2023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二批设施农业浙江小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玻璃温室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2023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二批设施农业项目立项的批复》(奉机牧发〔2023〕16号)文件精神,浙江小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玻璃温室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宁波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修订)的通告》(〔2022〕3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1-2023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2〕267号)、《关于调整中央新产品补贴一览表的通知》(奉机牧发〔2023〕14号)文件要求,核定其建设面积为3072平方米,市级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区级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拟发放补助资金合计92.16万元,其中宁波补助资金61.44万元,区级补助资金30.72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0月8日至10月12日,共5天。联系地址:岳林街道龙潭路51号,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88923802(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科教技术科)。
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2023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二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 | 产品型号 | 面积(㎡) | 宁波资金 | 奉化资金 | 总金额 |
1 | 浙江小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莼湖街道后琅村 | 玻璃温室 | 3072 | 61.44 | 30.72 | 92.16 |
合计 | 61.44 | 30.72 | 9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