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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认证不得销售 我区开展充电宝3C认证专项检查

记者 王璐 单晓峰 通讯员 王栋 林莉

本报讯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购买到未经3C认证的充电宝,带有安全隐患。经核查,该商家销售的某品牌充电宝为2022年生产,未获得3C认证证书。目前,执法人员已要求涉案商家立即将涉案产品下架整改,并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同时,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其他移动电源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查看其销售的充电宝是否正确展示3C认证标志、是否依法获得3C认证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有效防止未经认证的移动电源产品流入市场,保障用户权益和电子设备的安全。

据了解,去年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锂离子电池和移动电源产品列入CCC认证管理目录,过渡期至今年8月1日,这意味着,在这之后没有3C认证的充电宝将不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充电宝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在购买前检查产品外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标识及信息是否齐全。特别注意查看产品是否标有3C认证标志,并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