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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47B/2024-156286 组配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主题分类 水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9-06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奉化区FH01-03-24商服地块(宁南新城)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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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奉化区FH01-03-24商服地块(宁南新城)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及《奉化区FH01-03-24商服地块(宁南新城)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奉化区FH01-03-24商服地块(宁南新城)二期位于奉化区方桥街道宁南新城,项目区东至规划居住用地、南至高压走廊绿化带,西至在建奉化区FH01-03-24商服地块(宁南新城)一期项目,北至现状恒发路,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为东经121°43′94″,北纬29°74′83″。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1.3822hm²,总建筑面积42314.36m²,建筑密度22.61%,容积率1.9,绿地率2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幢14层高层商业办公楼、配套用房、地下室、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管线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9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28个月。项目总投资35154.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450.63万元。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9.57万m³,其中:挖方7.84万m³(土石方7.60万m³、拆除废料0.24万m³);填方1.73万m³(绿化土0.08万m³、土石方1.17万m³、塘渣0.48万m³)。工程借方1.11万m³(绿化土0.08万m³、土石方0.55万m³、塘渣0.48万m³);余方7.22万m³(土石方6.98万m³,拆除废料0.24万m³)。

原则同意余方处理方案。余方分类消纳,土石方外运至奉化区莼湖街道朱家垫渣土消纳场进行消纳,拆除废料外运至宁波兴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83.18t,其中原地貌水土流失量13.31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9.87t。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3895hm²,其中永久占地1.3822hm²,临时占地0.0073hm²。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8%。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一)房屋建筑工程防治区

1.临时措施:基坑截水沟436m,临时苫盖500m2。

(二)道路广场工程防治区

1.工程措施:绿化覆土0.08万m3,雨水管825m,雨水收集回用池1座,透水铺装625m2;

2.植物措施:一般绿化2564m2,下沉式绿地200m2;

3.临时措施:简易洗车池1座,C30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478m,沉沙池2座,管线开挖土方临时苫盖500m2。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工程措施:场地平整2000m2;

2.临时措施:临时堆料防护1座(砖砌挡墙7m3,苫盖防雨布100m2)。

基本同意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时段。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93.9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43.29万元,方案新增50.6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1.3895hm2,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116万元(已由园区管理单位代缴)。

七、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重点反映项目建设、土石方量利用及存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内容。

(四)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拦挡等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用完毕后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六)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奉化区FH01-03-24商服地块(宁南新城)二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

奉水利〔2024〕158号(批复)(奉化区FH01-03-24商服地块(宁南新城)二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