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5-135670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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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3 |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公示
一、整体概况
2024年12月(11月22日到12月21日)我局共接收各类举报投诉共785件,环比下降1.5%,已办结74.7%。其中投诉551件(网购194件),调解成功239件,争议金额19.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举报234件。投诉不予受理62件。
按来源分全国12315平台396件,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315件,其中来函74件。
二、投诉主要问题
(统计时间:2024.11.22-12.21)
分类 | 件数 | 占比 | 主要反映问题 |
食品类 | 262 | 47.5% | 1.食品安全等问题221件; 2.其他投诉问题8件; 3.售后服务问题3件。 |
家居用品类 | 35 | 6.4% | 1.产品质量问题14件; 2.其他售后服务问题7件; 3.其他投诉问题4件。 |
家用电器类 | 26 | 4.7% | 1.产品质量问题8件; 2.产品售后服务14件; 3.其他投诉问题3件。 |
服装、鞋帽类 | 36 | 6.5% | 1.售后服务问题8件; 2.产品质量问题18件。 |
餐饮和住宿类 | 25 | 4.5% | 1.反映餐饮安全问题14件; 2.其他投诉问题5件。 |
三、举报主要问题分类统计表
(统计时间:2024.11.22-12.21)
分类 | 件数 | 占比 | 主要反映问题 |
违反《广告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法》 | 91 | 38.9% | 虚假宣传行为居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49 | 20.9% | 1.食品过期等安全问题33件; 2.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11件; 3.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2件。 |
违反主体及其他方面法规 | 26 | 11% | 1.无证无照经营16件; 2.其他违法行为8件。 |
产品质量违法 | 17 | 7.3% | 1.冒充合格产品8件; 2.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5件; 3.违反产品标识4件。 |
四、本月典型案例
案例一:投诉人反映2024年10月17日找了某门窗进行阳光房的搭建服务,支付了4800元订金+10000元立柱的费用(阳光房总价为16000元)。签订了合同以后,市民发现投诉合同写着的店铺信息和公章的不一致,合同的红色公章写着(某门窗经营部),纸质合同写着某门窗;阳光房房顶的板材跟样品材质不一致,遂要求退款3800元费用。因购买地与盖公章地涉及我局两个辖区,经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岳林所和尚田所调查了解,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安装阳光房使用的铝合金板材规格,仅完成部分无争议的合同内容,现双方各执一词,投诉人已支付货款14800元,剩余工程无需被投诉人完成,要求退款3800元,被投诉人不同意退款。执法人员对门窗经营部营业执照登记地进行现场检查,该地址的店面招牌为“某门窗”,但门窗店已经搬离至尚田街道经营。经岳林所和尚田所联合调解,被投诉人同意退款2800元,投诉人表示认可。另对于被投诉人经营地址不符,已责令被投诉人改正。
案例二:2024年11月,投诉人在某专卖店购买了皮衣,花费了3000元,衣服穿了不到一个月就破损了,投诉人认为皮衣存在质量问题,联系商家退款,商家拒绝,请求商家退款。经调查,投诉人于2024年11月实付1599元在奉化万达广场二楼的某专卖店购买皮衣一件,12月13日,投诉人在社交时与朋友有拉扯动作,皮衣肘部位置出现破损。投诉人认为属于服装质量问题,到店要求退款或换货。商家表示破损系外力拉扯导致,属人为原因造成,同时提供了该款皮衣面料的质检合格报告(其中“撕裂力,N”符合Q/T2711-2005要求),拒绝退换货。因皮衣破损确系有外力拉扯原因,且该款面料的质检报告显示撕裂力符合国家标准,认定皮衣存在质量问题证据不足。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为投诉人将皮衣送厂家进行维修(置换破损部位整张皮料),市民支付成本费用200元。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