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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5-135845 组配分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1-20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指南】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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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办,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现开展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贴息政策规范

2025年度的贴息政策规范按《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甬农发〔2024〕75号文印发)执行。

二、贴息对象。

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信息系统中备案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种粮主体;宁波市区域内经营且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加工、农业生产服务业、农产品电商等领域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市级以上农村双创大赛获奖者。

二、贴息时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贴息LPR基准。按2024年12月20日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1%)执行。

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5年2月20日将申报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对口科(站),逾期视作放弃。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贴息,报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科。联系人:程刚锋,联系电话:89294358;

2.农业龙头企业贴息,报乡村产业与经济发展指导科。联系人:叶艳红,联系电话:89294343;

3.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双创大赛获奖者等贴息,报人才与科技教育科。联系人:孙丽芬,联系电话:89294360;

4.规模化种粮主体贴息,报种植业和农田建设管理科。联系人:张乐波,联系电话:89294345;

5.规模畜禽养殖场贴息,报农机畜牧发展中心。联系人:王风飚,联系电话:89293457。

附件: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