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24-159724 | 组配分类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27 |
关于同意奉化主城区北部区块城市转型示范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波宁南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奉化主城区北部区块城市转型示范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宁南资〔202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实施是预防洪涝灾害的重要抓手,通过建设先进的排水系统,能够高效地将雨水引导出城市,防止积水和内涝现象的发生,补全奉化北部区块城市转型示范区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深化“五水共治”,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奉化主城区北部区块城市转型示范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一期工程。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2412-330213-04-01-526820。
工程建设单位为宁波宁南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中交未来城金融岛北侧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2264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包括雨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改造、给水管网改造、排涝工程等,共包括5个子项目。分别为山隍路(常浦路-北仓路)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常浦路(汇诚路-机场南路)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烟厂西侧产业园两条支路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顺浦路(汇诚路-东江路)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甬江流域(奉化平原)排涝工程。
沿山隍路(常浦路-北仓路)、常浦路(汇诚路-机场南路)、烟厂西侧产业园两条支路、顺浦路(汇诚路-东江路)与金融岛北侧片区,改造雨水管道总长度约31722m,管径DN160-DN165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和塑料管;改造污水管道总长度约10583m,管径DN250-DN500,管材为塑料管和钢管;改造给水管道总长度约29677m,管径DN75-DN6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和钢管。改造排涝通道长度约4069m,改造排水沟9750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38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0187.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75.38万元(含征拆费14954.0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宁波宁南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并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资本金为4038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六、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奉化主城区北部区块城市转型示范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132024XS0062467号)、奉化主城区北部区块城市转型示范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同时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复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