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5-122318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财政,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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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9 |
关于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分批次批准转用的农用地进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目前收到《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共1个批次,需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为4183940元。
为确保项目资金安排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本次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反映。
储备中心电话:88518978 吴老师
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