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奉化区金水东庭地下地下人防的浙(2022)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4096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