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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665566439R/2025-159014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13

宁波市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涉及内贸部分)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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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新体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出台《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奉发改〔2021〕99号)、《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奉发改〔2022〕62号)文件,制定一系列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补助政策,促进我区服务业经济体制增效、转型升级。

2023年,我区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补助企业24家次,其中物业租金补贴1家次、企业新上规和上限奖励18家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突破奖励5家次。(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预算安排及资金使用情况

区发改局为本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资金由区发改牵头申请,具体资金兑付由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实施。  

2023年,本项目共安排财政资金2763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700万元,上级资金63万元;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分别兑付851.18万元、686.13万元,共计1537.31万元,预算执行率55.64%。

二、项目实施成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实施成效

2023年共计补助企业23家,补助金额1537.31万元,涵盖零售业、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行业,相关奖补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区服务业发展与壮大。

(二)项目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0.5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件2。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初衷未能体现,补助对象呈低端化

根据《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补助政策的初衷,旨在加快我区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在符合政策初衷这一原则的前提下,设定了相应的奖补条款。但在实际奖补中,易着眼于对照奖补条款以判断企业是否达标,对是否符合政策设定前置条件的考虑仍有待加强。如,对企业新上规、上限的奖励条款,仅需服务业企业满足在申报年度内首次上规、上限即可,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是否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业务未做考虑,也未对入围企业的发展模式进行筛选择优,受补助的23家企业中,18家企业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占比78.26%,大部分企业业务较为低端,对我区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或产业转型并无推动作用的企业也获得补助。如4家受补助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均为劳务派遣外包,未涉及人才测评、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培训业务、人力资源趋势分析等高价值业务。

(二)给予高风险企业补助,补助导向存在问题

经抽查发现,宁波新旺创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2至2023年间,因超载、超限、货物扬撒污染路面等行为先后30次受到行政处罚,2020年、2021年、2023年先后三次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但仍在2023年获得企业新上规、上限奖励42.46万元。

我区设立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初衷旨在推进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而带动我区经济发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体现在服务业发展的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绿色化、创新化。而宁波新旺创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身本就存在较大失信风险,在其经营中也未有明显的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甚至还存在多次行政违法行为且屡教不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无从体现。该企业实际并非高质量发展,而是野蛮发展。

该企业虽达到了专项资金奖补标准,但偏离了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初衷,同时也挤占了我区真正高质量发展服务业企业的受益资源,长此以往不利于我区服务业转型升级,不利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增加交易环节做大企业营业收入,同一业务重复作为补助基数

2022年,宁波市丰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行公司)营业收入6288.95万元,据此获得营业收入突破奖励50万元。经了解,丰行公司与多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通过增加交易环节的方式做大企业营业收入。据统计,2022年丰行公司与12家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做大营业收入1236.41万元,占该年度公司总营收的19.66%。如2022年8月丰行公司与绍兴三花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公司)签订协议为其提供劳务服务,又将该服务转包给宁波市丰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信公司),由丰信公司向三花公司派遣工作人员。但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并非直接由三花公司支付给丰信公司,而是先支付给丰行公司作收入入账后再支付给丰信公司,共涉及费用425.11万元。

丰行、丰信公司均为本项目的受益单位,且均以营业收入为补助基数,导致上述425.11万元营业收入同时出现在两家受益企业的补助基数中。

(四)营业收入确认方式单一,不同渠道数据存在差异

在涉及企业经营收入的相关奖补政策兑现过程中,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参照区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作为营业收入的确认依据,确认途径较为单一,未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多渠道比对核实。如宁波信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统计局口径数据申报的2022年营业收入为2675.00万元,据此获得企业新上规、上限奖励53.50万元。但该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企业审计报告中显示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651.80万元,差额2023.20万元,两个渠道数据存在差异。

(五)补助认定方式单一,项目绩效低下

我区现行的补助政策中,企业新上规、上限及年度营业收入突破奖励的认定均以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作为主要判定标准,缺乏对企业利润、企业净资产、地方贡献等指标的考量,导致部分利润微薄甚至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仍能获得补助。抽查16家发现,该16家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共计74993.87万元,但纳税总额仅有152.03万元,其中15家企业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占比93.75%,8家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所得税纳税额为0,占比50%。2023年,上述16家企业纳税总额缩水至105.29万元,同比下降30.74%,亏损企业扩大至9家,奖补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未有明显好转。同时,经查阅财务报表发现,上述企业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运营成本过大,并非将资金投入研发或创新管理所致。

我区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激励服务业企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提高竞争力,从而带动我区服务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上述受补助的企业,经营状况本就欠佳,更难有精力投入到业务创新及先进业态开发,亦难对我区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资金补助绩效低下。

四、相关整改建议

(一)细化补助条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修订完善相关补助政策,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支持服务业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建立入围企业择优筛选机制,加强对违背政策初衷、做大营收、营收数据不真实及不同受补助企业间关联交易的核查,改变部分补助条款数据确认途径单一的模式,从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地方贡献等多维度、多渠道考量企业发展状况,同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对于不合规、不合理的补助,一旦发现将予以收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企业状况核查,扩宽数据确认渠道。一是严把企业审核关,在后续政策兑现中全面准确排摸企业营收数据、经营状况、违法等情况,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合理合规。二是建立企业运营数据多方对比审核机制,充分利用统计口径、税务口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方式比对申报数据,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密切关注企业做大营业收入现象,经评价组了解,2024年丰信公司仍存在通过增加交易环节的形式做大企业营业收入现象,后续补助应加强对企业营业收入真实性的审核,防止虚增收入骗取补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