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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665566439R/2025-159016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13

宁波市奉化区2021-2023年菜篮子补助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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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区级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应,充分发挥菜篮子企业在平抑商品价格、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菜篮子供应保障工作,区商务局出台《奉化区菜篮子供应保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奉商务〔2019〕32号)(以下简称19年补助文件)及《奉化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奉商务〔2021〕39号)(以下简称21年补助文件),对菜篮子企业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条款详见附件1。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资金使用情况

2021-2023年,三年分别安排财政资金220.52万元、163.88万元、159.75万元,共计544.15万元;分别支出198.89万元、143.46万元、120.94万元,共计463.29万元,预算执行率85.14%。具体明细见下表。

                                2020-2022年菜篮子补助政策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年份

预算安排

补助项目

使用情况

合计

备注

上级

本级

1

2021

220.52(其中上级资金87.52)

菜篮子基地扩大生产规模

0.00

4.00

4.00

2家企业

主要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               

0.00

25.00

25.00

3家企业

主要菜篮子商品动态储备                     

87.52

17.75

105.27

6家企业

菜篮子基地考核优胜

0.00

10.00

10.00

5家企业

菜篮子流通模式创新

0.00

20.00

20.00

4家企业

蔬菜外调供应

0.00

5.00

5.00

5家企业

冻猪肉协议

0.00

22.00

22.00

与宁波米特贝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临时性冻猪肉储备协议,储备数量110吨,以2000元/吨的标准补助

市场监测补助

0.00

4.62

4.62

36家企业,11名信息员

2

2022

159.75(其中上级资金10.88)

推行菜篮子新型流通模式                     

0.00

30.00

30.00

3家企业

重要生活必需品常态储备

10.88

96.58

107.46

13家企业

应急演练

0.00

1.04

1.04

两场

市场监测补助

0.00

4.96

4.96

36家企业,15名信息员

3

2023

159.75(其中上级资金6.75)

新建市级菜篮子基地                    

0.00

3.00

3.00

1家企业

推行菜篮子新型流通模式

0.00

15.00

15.00

2家企业

重要生活必需品常态储备

6.75

95.25

102.00

14家企业

市场监测补助

0.00

3.94

3.94

17家企业,17名信息员

二、项目实施成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落实我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与常态化储备,在14家重点保供企业落实冷冻储备、动态储备、经营性储备及应急食品储备,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储备商品可满足常住人口10天消费需求,方便食品能保障5万人5天应急需求。在410”“501”突发疫情期间,迅速响应、主动担当,为本区配送“居家暖心包”25170份、“方便暖心餐”84699份,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项目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77分,评价等级为中,详见附件2。

三、存在问题

(一)疫情期间受补助企业保供作用发挥不充分

保障疫情、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增强物资应急调控能力是实施菜篮子补助政策的重要目的之一,但2022年疫情封控期间,大部分受补助企业未能发挥应有的保供作用。经统计,2021-2022年,与区商务局签订物资储备协议的企业分别为13家和14家,其中仅3家企业参与疫情期间的物资筹措与配送;疫情期间区商务局共计配送“居家暖心包”等各类物资143390份,受补助企业配送物资共计51240份,仅占比35.73%。

究其原因,区商务局仅与受补助企业约定了物资储备的数量,在物资种类及配送能力等方面对企业并无要求,也缺乏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导致部分企业虽按照协议约定储备了一定量的物资,但在物资种类、配送效率等方面无法满足特殊时期的应急需求,企业快速响应能力较弱,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差。如部分以蔬菜动态种植形式参与常态化储备的企业,在蔬菜种植种类上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居民日常需要,未参与疫情期间的物资筹备;又如大润发、三江、永辉三家超市2021-2022两年间共计获得补助49.2万元,协议要求三家超市储备各类物资总量超千吨,且作为大型的综合性超市,物资数量及种类上完全可以满足疫情期间需要,但三江、永辉两家超市因人手、车辆等因素制约无法达到快速配送要求未参与疫情期间物资供应,仅大润发一家超市在疫情前期参与配送了1690份速食包,后期也因商品价格与配送效率问题退出物资供应,应急保供作用发挥微乎其微。

(二)菜篮子新型流通方式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按政策要求评估申报企业。19年补助文件规定,申报菜篮子新型流通方式补助的企业,需在农超对接、电子商务、集中配送、直营店销售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并按其实际投入和社会效益给予补助,按当年销售额的1%给予补助。但在19年补助文件执行期间,区商务局未掌握企业实际投入数据,凡是企业涉及上述几个方面业务均可按销售额获得相应比例的补贴,政策条款执行不到位。二是超总额发放补助。根据19年补助文件规定,2021年菜篮子新型流通方式补助总额控制在15万元,但该年实际补助4家企业共计20万元,超额补助5万元。三是申报资料审核不严谨,补助不规范。21年补助文件规定,市级菜篮子发展冷链物流、集中配送、线上营销、连锁经营、农超直供等新业态的,对当年相应建设投入达到50万元的,按投入金额给予10%补助。区商务局在该类型企业申报资料审核过程中,仅对企业提供的设备购买发票及货物销售发票、清单等进行线上审核,未实地调查企业经营业务,导致部分未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获得补助。如宁波顺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年购买制冷设备共计691.25万元,凭借提交设备购买发票获得建设投入补助共计20万元,但经评价组实地了解,相关制冷设备实际用于菌类的培育,并未涉及冷链物流业务。

(三)重要商品运行监测工作补贴发放混乱

一是无依据补助。21年补助文件规定,落实菜篮子基地信息报送,加强特殊时期市场供需监测,对按要求上报数据的样本企业信息员,给予最高1500元/年补贴。经了解,该项补助发放已持续近十年,直至2021年12月才以文件形式确定发放对象及标准,以前年度的补助均无文件依据,经统计,2021年发放补助4.62万元。同时,根据21年补助文件规定,该项补助应发放给上报数据的企业信息员,但区商务局除给相关信息员发放补助外,还给部分企业发放了补助。经统计,2021年发放补助4.62万元,其中补助企业3.6万元,占比77.92%;2022年发放补助4.96万元,其中补助企业3.44万元,占比69.35%;2023年发放补助3.94万元,其中补助企业2.09万元,占比53.05%。二是考核定档制度缺失。区商务局将补助对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每个等次对应不同的奖励标准。但区商务局未建立合理、可量化的考核定档机制,如2021-2022年仅凭相关业务科室对企业及信息员日常工作的主观感受进行定档,2023年虽新增高、较高、一般三个等次对信息员报送频率进行划分,但仍旧未有清晰的量化标准,考核较为随意。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保供企业日常监管。建立保供应企业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企业库存物资定期报送、企业购销存数据核对、实地库存盘点等多种方式,动态监管相关企业重点物资存量,同时对企业储备物资种类、配送能力做进一步细化要求,确保物资储备全面充足、轮换有序,提升重大节日、灾害天气等特殊时期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及应急调控能力。

(二)严格执行补助审批流程。区商务局应厘清相关政策条款,明确补助政策设立初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评估审核企业申报资料,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助审核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绩效。

(三)收回违规发放补助。收回各类违规发放、无依据发放的补助,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依据21年补助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查实后追缴所得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区商务局应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