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83419719057P/2025-159232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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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奉化区气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0 |
宁波市奉化区气象局暴雨、强对流、台风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细则
暴雨“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细则 | ||||
阶段 | 产品 | 发布时间 | 发布对象 | 发布渠道 |
影响提示 | 天气提醒、气象信息内参 | 提前1~2天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传真 |
警戒提醒 | 重要天气提醒 | 提前6~12小时(相对于实况达标)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传真、广播稿 |
精细预警 | 暴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 视情况提前量(相对于实况达标) 根据预警信号有效性评价和准确性评价业务规范,尽量提前发布。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③区级媒体 ④社会公众 | 浙政钉、微信、微博、短信 |
叫应 | 预警叫应 | 首次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在发布后15分钟以内完成叫应。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区防指办(应急局) | 电话、浙政钉/短信 |
实况通报 | 服务情况汇总(风雨实况、预报预警等) | 发布暴雨橙色、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并达到上述标准。每天至少通报一次。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 |
复盘 | 重大灾害性暴雨过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灾害评估,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盘报告。 |
强对流“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细则 | ||||
阶段 | 产品 | 发布时间 | 发布对象 | 发布渠道 |
影响提示 | 重要天气提醒、气象信息内参 | 提前1天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传真 |
精细预警 | 雷电、暴雨、雷暴大风、冰雹预警信号 | 视情况提前量(相对于实况达标)。 根据预警信号有效性评价和准确性评价业务规范,尽量提前发布。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③区级媒体 ④社会公众 | 浙政钉、微信、微博、短信 |
叫应 | 预警叫应 | 首次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雷暴大风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在预警发布后15分钟以内完成叫应。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区防指办(应急局) | 电话、浙政钉/短信 |
实况通报 | 服务情况汇总(预警、警报、风雨实况等) | 发布暴雨、雷暴大风橙色,发布任意一种红色预警信号,并达到上述标准。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 |
复盘 | 重大灾害性强对流过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结束后7个工作日完成复盘报告。 |
台风“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细则 | ||||
阶段 | 产品 | 发布时间 | 发布对象 | 发布渠道 |
影响提示 | 重要天气提醒、气象信息内参 | 提前3天 | ①地方党政领导;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传真 |
警戒提醒 | 台风消息 | 提前3天(相对登陆时间) | ①地方党政领导;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传真、短期预报 |
(海上)台风警报 | 提前24小时(相对于登陆时间) | |||
台风紧急警报 | 提前12小时(相对于登陆时间) | |||
精细预警 | 台风主体未影响时,发布的暴雨、大风预警信号 | 根据预警信号有效性评价和准确性评价业务规范,尽量提前发布。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③区级媒体 ④社会公众 | 浙政钉、微信、微博、短信 |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 提前1天(相对于实况达标) | |||
台风黄色、橙色预警信号 | 视情况提前(相对于实况达标) | |||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 提前1小时以上(相对于实况达标) | |||
叫应 | 预警叫应 | 发布暴雨橙色、暴雨红色,在预警信号发布后15分钟以内完成叫应。 | ①地方党政领导②区防指办(应急局) | 电话、浙政钉/短信 |
实况通报 | 服务情况汇总(预警、警报、风雨实况等) | 发布暴雨橙色、暴雨红色、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并达到上述标准。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并达到上述标准。≥2天持续发布预警信号或警报的过程,每天至少通报一次。 | ①地方党政领导 ②应急、水利、资规等部门 | 浙政钉/短信 |
复盘 | 台风过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过程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