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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8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锚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高效化解资源规划相关矛盾纠纷,优化行政执法效能,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奉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范畴。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与核心任务,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推进工作提供坚实政治和组织保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妥善处理实际问题,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并将法治教育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有机结合,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下交流与线上解读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依靠组织《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手段,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93件,其中以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案件41件,罚没款共计814.0323万元;下沉执法人员以镇街道名义作出处罚案件52件。另外,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案件7件,其中涉嫌非法采矿罪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件,滥伐林木罪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0件,准予强制裁定书39件。并严格按照“早发现、早制止”的原则,对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2024年部年度卫片核查耕地图斑数1000个,涉及耕地耕地面积2073.2亩,涉耕违法图斑数218宗,已完成整改152宗130.43亩,剩余66宗65.14亩,目前整改工作仍在推进。另外,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权利事项接收、备案工作,梳理453条监管事项的法律标准及查找不必要事项,帮助推进执法改革,并组织开展166户次双随机检查工作,实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问题检出率15%、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50%等目标。
(三)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强化以案释法,对自然资源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提炼,我局会同区检察院以行刑反向衔接配合处理的马某某非法占地案,入选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坚持用法与普法并重,依法行政与教育宣传有机结合。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等重要宣传日,深入村社设立普法摊位,借助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两微一端”等传统及新媒体渠道,开展多维度、全方位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四)提高行政决策效能。贯彻执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针对重大行政决定,实行法律顾问提前介入,重点事件全流程参与等形式,保障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定审核9件、政府信息公开审核69件、行政处罚审核41件,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审核12件,组织召开了宁波市奉化区街道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奉化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国有土地收回及不动产登记等各类听证会十余次。
(五)提升多元解纷质效。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于具有调解可能性案件,秉承应调尽调的原则,积极与争议群体沟通达成共识,争取行政争议案件息诉止争。2024年我局共办理诉讼案件12件(2件被告为区政府,由区政府交办),其中一审案件5件(去年同期10件),同比下降50%;行政复议4件(去年同期5件),同比下降20%。此外,积极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动态排查自然资源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信访事项,一案一排查,对排查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案件,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发现症结所在,并实行领导包案,通过政府救助、心理疏导、依法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2024年,我局共办理信访件415件(2023年273件),同比上升52%;接待来访群众150余批次,处理网上留言件133件;处理110社会应急联动件263件;共收到自然资源部下发积案4件,已化解3件,还有1件正在协调属地政府积极化解中;收到区信访局转办省委巡视组交办件共14件,其中来信8件,走访6批/8人次,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循《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效应。突出党组书记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率先垂范学习遵守运用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议题,深刻领会贯彻中央精神,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化解复杂矛盾、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持续增强法治建设成效。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凡属重大经费支出、干部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依据制度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三)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关键问题直接协调、核心环节跟踪督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重大法治议题,有效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教育宣传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学习的主动性不强,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观念上还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一定程度上习惯于凭经验看问题、办事情,理论知识转化实践成果存在一定差距。且法治宣传过程中形式单一,创新力度不强,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仍停留在表面,参与度不高,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行政争议高发且败诉风险依然存在。近三年,我局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尚未发生败诉败复案件,但受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等领域行政争议案件依旧高发,部分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利益重大,较易形成群体性案件。而目前正在办理的案件中,也存在具有败诉风险案件,争议化解难度大,较难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思路
(一)持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分类处置,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对排查出的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矛盾纠纷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防范和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落实“两见面一到场”工作,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将工作重心集中于矛盾纠纷萌芽阶段,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信访概率,提升问题处理能力。做好行政争议的源头防范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前移,减少行政诉讼复议发案量。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各业务科室依法行政能力,对各基层执法办案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涉土、涉矿典型案例通报、行政处罚领域“三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等方式,采取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为企业、个人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引导合法合规用地用矿。 (三)加强法治审查,规范行使职权。不断完善法治审核程序,提升法治审查能力。加强法治审核人员力量,从源头把牢执法案件质量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政策性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查力度,提高应对政策变化和依法行政能力,避免出现违法行政现象,降低潜在法律风险,不断提高系统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