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5-15972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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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0 |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公示
一、整体概况
2025年2月(1月22日到2月21日)我局共接收各类案件共486件(不包含110平台57件),其中受理440件,环比下降49%,已处理并办结84%。其中投诉320件(网购108件),调解成功137件,争议金额3.2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71万元,举报166件。投诉不予受理46件。
按来源分全国12315平台178件,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224件,来函84件。
二、投诉主要问题
(统计时间:2025.1.22-2.21)
分类 | 件数 | 占比 | 主要反映问题 |
食品类 | 91 | 28.4% | 1.食品安全等问题66件; 2.其他投诉问题5件; 3.售后服务问题3件。 |
家居用品类 | 20 | 6% | 1.产品质量问题8件; 2.其他售后服务问题6件; 3.其他投诉问题3件。 |
家用电器类 | 16 | 5% | 1.产品质量问题7件; 2.产品售后服务8件。 |
餐饮和住宿类 | 36 | 11% | 1.反映餐饮安全问题16件; 2.售后服务问题5件; 3.反映价格问题6件; 4.其他投诉问题3件。 |
服装、鞋帽类 | 26 | 8% | 1.售后服务问题9件; 2.产品质量问题12件。 |
三、举报主要问题分类统计表
(统计时间:2025.1.22-2.21)
分类 | 件数 | 占比 | 主要反映问题 |
违反《广告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法》 | 46 | 28% | 均为虚假广告宣传问题。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54 | 33% | 1.食品过期等安全问题30件; 2.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22件。 |
违反主体及其他方面法规 | 24 | 14.4% | 1.无证无照经营8件; 2.其他违法行为8件; 3.违法从事成品油经营5件。 |
产品质量违法 | 6 | 4% | 1.冒充合格产品4件; 2.违反产品标识2件。 |
四、本月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10月24日投诉人在某家具厂订购了家里装修的衣柜和橱柜,原本定制的是多层实木板柜子,而商家把部分实木材料换成了颗粒板,投诉人发现后,要求商家按照最开始订购的多层实木板做。接件后,我局执法人员到达某家具厂进行检查。经现场调查了解,被投诉人表示部分柜门是因颜色原因,更换了颗粒板,现场客服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与投诉人的聊天记录,显示当时已将样板发送给投诉人,在样板上标注有颗粒板字样的说明,但未明确强调为颗粒板。被投诉人同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装修图纸,在图纸上部分区域标注有颗粒字样。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将上述颗粒板重新安装为多层实木板,投诉人表示接受,双方达成一致。
案例二:投诉人表示2024年9月19日通过拼多多在某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个电推理发器,支付14.15元,在充电过程中爆炸起火,烧毁投诉人家物品,来电要求商家给予相应赔偿。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同时将市民的情况反映给被投诉人,现场检查发现涉诉产品外包装标注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内部有合格证。产品是因使用不当(非标准充电线)还是质量原因导致的爆裂已无法查清,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的质量问题。经调解,被诉方本着对顾客关怀理念同意对投诉人进行补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