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5-159767 | 组配分类 | 生态建设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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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
关于宁波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涉嫌废水排放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公示
2024年8月12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宁波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标排口旁边有一根在线监控的pH探头放置在一个装有水的水杯内,未按要求安装在排放口内;排放口旁有一条雨水沟,雨水沟内存在积水。经执法人员调查研判,该企业现场负责人员自2024年5月起多次在废水排放口将在线监控的pH探头放置在水桶或水杯内,并多次将氧化塘废水排放至旁边雨水沟,废水排放量共约250吨,最后进入到旁边农田和地表水环境,对农田土壤环境和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2025年1月16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对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根据《宁波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排放废水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意见》,本次事件产生赔偿费用共73113元,其中清理处置费用23325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9788元,事务性费用30000元。
2025年3月5日,经磋商一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与宁波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赔偿义务人自愿赔偿73113元,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9788元由赔偿义务人支付至奉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清理处置费用23325元由赔偿义务人自行支付;事务性费用30000元由赔偿义务人直接支付给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且均于2025年3月6日前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