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5-15982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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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3 |
关于开展2025年奉化区市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智造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部分)》(奉市监综〔2025〕16号)和局统筹资金使用办法要求,现就2025年奉化区市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奉化区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
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策兑现前企业未关闭或注销。
二、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
(一)“双碳”产品碳标识认证奖补
1.申报对象:获得“双碳”产品碳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
2.奖补标准:获得“双碳”产品碳标识认证的企业给予每家不高于5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双碳”产品碳标识认证证书复印件;
②《奉化区高质量提升专项申报表》(附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奖补
1.申报对象:获得培育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且取得ISO9001认证证书的企业。(培育企业名单见附件二)
2.奖补标准:对新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培育且取得ISO9001证书的企业,给予每家不高于0.5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证书;
②《奉化区高质量提升专项申报表》(附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绿色产品认证奖补
1.申报对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
2.奖补标准:新增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的奖补,同一证书上一级奖补不再给予重复奖励,不足部分差额奖补。
3.申报材料:
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②《奉化区高质量提升专项申报表》(附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合作”认证奖补
1.申报对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合作”认证证书的企业。
2.奖补标准: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合作”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3万元的奖补。
3.申报材料:
①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合作”认证证书复印件;
②《奉化区高质量提升专项申报表》(附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展“三同产品”奖补
1.申报对象:新增“三同产品”的企业。
2.奖补标准:新增“三同产品”企业给予每个产品0.3万元的奖补。
3.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六) 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项目奖补
1.申报对象: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项目的企业。
2.奖补标准: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项目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补。
3.申报材料:《奉化区高质量提升专项申报表》。
三、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第(一)、(三)、(四)、(六)项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材料,于2025年3月17日前一并提交报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科审核。项目(二)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材料,于2025年3月24日前一并提交报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科审核。所有项目逾期将不予受理。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专项资金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补助单位的名单和金额,并向社会公示。
3.所涉奖补资金根据财政预算核定发放,若超出预算则按照资金来源及规模同比例调整。
四、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调整应及时报告。申报对象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奖补资金外,该单位在本轮政策期内不得享受财政奖补,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王飞轮、丁芸 联系电话:0574-89294445
附件:1.《奉化区高质量提升专项申报表》附件一:奉化区高质量提升专项申报表.wps
2.《2024年奉化区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百千万”行动精准帮扶培育企业清单》附件二:2024年奉化区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百千万”行动精准帮扶培育企业名单.wps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