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5-15992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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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关于下拨溪口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剩余补助资金的通知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奉党办〔2021〕1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 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21〕13号)文件精神,溪口镇30村抱团入股溪口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项目经《关于公布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入库项目的通知》(奉农办〔2022〕18号)批准实施。2024年8月溪口镇人民政府申请变更项目标的,10月经相关部门联合评审,溪口镇30村抱团入股溪口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项目变更为30村抱团入股溪巷里特色文化街区项目。
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奉农〔2022〕133号)文件精神,对项目实施时间短,要求资金全到位的股权投资类项目,允许一次性下拨全部计划补助资金。现将有关补助资金予以下拨,具体情况如下:
溪口镇里村等30村抱团入股溪巷里特色文化街区项目,项目批准总投资6315万元,其中各级补助资金4500万元,自筹1815万元。根据《关于预拨溪口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264号),已下拨补助资金3600万元,本次下拨补助资金900万元,在年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资金中支出,列报“2120815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科目。
请贵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