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益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萧王庙街道陈家岙村开山伏新田等的浙(2018)奉化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51164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益平
2025年3月19日